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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 最高8万元!这类人在荆门工作满一年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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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会员灌水之王

发表于 2022-2-12 14: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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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以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人力资源向荆门中心城区集聚,全力做大中心城区规模,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激发城市活力、繁荣城市经济,辐射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政策措施》精神,为做好中心城区企业新招录博士、硕士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中心城区企业新招录博士、硕士生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

  一、补助对象

  中心城区各类企业2022年1月1日后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新招录的具有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资格证明人员,或新招录的具有高级技师等级证书人员,在荆门全职工作满一年后,发放生活补助。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资格证明人员,一次性给予8万元的生活补助。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证明人员或具有高级技师等级证书人员,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生活补助。

  三、补助发放程序

  1.资格审核。招录企业审核招录人才的学历学位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或技能等级证明)、最近12个月社保或医保参保缴费明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等材料,符合条件的,向组织部门申报。

  2.补助申报。按照纳税归属地原则,企业向区级税务部门纳税的,向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组织部申请补助发放;企业向市级税务部门(或直属税务分局)纳税的,向市委组织部申请补助发放。

  3.补助发放。对向区级税务部门纳税的企业,由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组织部对申报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认定符合条件的,全额向企业发放生活补助,由企业发放给人才个人,市委组织部原则上每年年底拨付补助资金50%到各区;对向市级税务部门纳税的企业,市委组织部对申报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认定符合条件的,全额向企业拨付生活补助,由企业发放给人才个人。

  4.补助返还。已领取生活补助人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且不在荆门中心城区工作的,应返还部分生活补助,返还金额计算方式为:返还金额=生活补助÷60个月×未履行的服务期月数。

  咨询电话

  荆门市委组织部:0724-2361536

  荆门市东宝区委组织部:0724-2365798

  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委组织部:0724-2441686

  荆门市漳河新区党工委组织部:0724-8658299

来源:九派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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