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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河北破获23年前持枪抢劫运钞车案 当年致一死两伤79万余元被抢 一嫌犯在法院工作22年已成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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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会员灌水之王

发表于 2020-7-31 08: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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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23年前抢劫运钞车案,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还有一名嫌犯2014年死亡。昨日,网络上多处流传,此案中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叫赵智勇(又写作“赵志勇”),是石家庄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23年前持枪抢劫案告破

今年7月23日,辛集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该局7月20日成功侦破一起23年前的抢劫运钞车积案,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1997年1月10日上午,辛集市农村合作基金会兴华路营业点发生一起持枪抢劫运钞车案,致一死两伤,79万余元现金被抢。

警方投入大量警力侦办此案,遗憾久侦未破。“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辛集市公安局经大量工作,成功侦破此案,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奎等4人,另一犯罪嫌疑人张某林2014年因意外事故死亡。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奎等4人交待了他们5人结伙,驾驶一辆抢劫来的出租车,在辛集市枪击基金会工作人员、抢劫运钞车后潜逃的犯罪事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受害者家属致谢当地公安

辛集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辛集发布也转发了这一消息。在官微留言区,当地一些网友回忆了23年前该案的部分细节。

网友“坐看云起”说:“那是一个冬天早上,发生在旧商业城转盘东南角的抢劫案,劫匪开的是保定牌照的出租车,最后在一个果树园里找到。终于给辛集的人民一个交代了。向辛集公安致敬!”网友“遥远的远”留言说:“我父亲当年就在基金会工作,不幸身亡的那个工作人员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当年才30多岁。”

网友“幸福”的留言更让人动容:“感谢辛集公安锲而不舍、努力付出,请接受我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真诚的感谢。丧心病狂的歹徒为了一己私欲,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给我的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巨大伤害。我年迈的姥姥天天以泪洗面,我爸爸伤心过度,一个冬天严重咳嗽不能痊愈,我五岁的弟弟问我妈妈去哪了,我哭着告诉他去了很远的地方。我万万没想到这个案子有侦破的一天……向辛集公安致敬,感谢你们惩恶扬善,感谢你们让逝者得到安息,让生者得到安慰!”

一嫌犯作案次年进入法院工作

据媒体报道,此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中,除了1人在2014年意外死亡,还有一人是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智勇(又写作“赵志勇”)。报道称,1997年赵智勇正在服兵役,趁探亲之机结伙作案,次年进入法院工作。工作期间,赵智勇成绩优秀,被评为司法执行系统的标杆,两次获得三等功,还获评“十佳执行能手”称号。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检索发现,河北法院网2013年12月23日曾发布过一篇文章《靠良知去工作,凭信念去执行——记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执行局协调处副处长赵志勇》。记者登录河北法院网,已经搜索不到这篇文章,但从百度缓存还能找到相关信息。

人民公仆网在2014年5月9日曾发过一篇文章《人民公仆赵智勇:坚守信仰、肩担道义的执行人生》(如图)。文章开篇就写赵智勇是一位法院人,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充满智慧;他是一名执行员,不善言辞、爱读书、踏实认真、一丝不苟;他是一个勇士,常年奋斗在执行工作前沿,擅长攻坚克难、解决棘手问题。他就是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协调处副处长赵智勇!1969年9月出生,从事执行工作近十年,执结各类案件938件,成为执行系统响当当的标杆人物。2009年被评为裕华区优秀党员;2011年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0年度“十佳执行能手”;2012年被中共裕华区委、区政府授予“嘉奖”奖励,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3年3月再次被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有记者为证实传言真伪,拨打了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是真实的”,但没有透露更多细节。还有记者搜索裕华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辛集市公安局等有关机构的网站和官微,均没找到关于否认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协调处副局长赵智勇,是23年前抢劫运钞车案犯罪嫌疑人的通报。

此案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对于此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付成晨表示,赵志勇案发时的身份不会加重处罚,最终怎么判要看事实和证据。至于当年被抢的79万余元现金,付成晨表示这笔钱虽被使用,追不回来了,但可以在判处刑罚时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有网友询问,此案过去了23年,是否过了追诉期?律师付成晨表示,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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