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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湖南岳阳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与丈夫大闹移动营业厅”的视频引发热议。起初,有岳阳县政府工作人员回应:“吴某某副局长只是普通干部,发泄个人情绪很正常,正调查移动营业厅有无工作瑕疵。”9月20日,岳阳县委宣传部发布通报:吴某某夫妇已公开道歉并赔偿,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移动营业厅有无工作瑕疵?不少网友看到新闻时也有类似疑问。然而,营业厅是否“有错在先”,并非问题关键所在。
网传视频显示,这对夫妇先是与在场工作人员发生争吵,紧接着妻子怒摔营业厅显示器等物品,丈夫还放话“我收拾你”。换作其他人,即使不清楚“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将被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具体给予怎样的惩罚,至少也应该意识到,在公共场所打砸吵闹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而是要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吴某某二人不是小孩子,分明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行为却缺乏基本理性,完全不考虑法律后果,是何道理?动辄放言“我收拾你”,底气何来?
普通人尚且不该,何况是“副局长”?作为公职人员,身处领导岗位,理应带头遵守法律、尊重公共秩序,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吴某某这名“普通领导”的言行不仅违反相关规范、不符合社会对公务人员的期待,更难免使人产生与公职人员滥用权力有关的联想。比如,在生活里一言不合就动手,在工作中又会怎样?能在营业厅大发脾气,是否已经习惯于办事时一路绿灯?行事无所顾忌的背后,是否又藏有存在更多违纪情况?除了解决纠纷本身,由纪委监委介入作进一步调查很有必要。
再看最初回应中所谓的“很正常”论调。公共场合、众目睽睽之下,普通干部过激地发泄个人情绪,真的“很正常”?处理“官”与“民”之间纠纷,只顾在“民”身上找工作瑕疵,如此护短合适吗?吴某某只是“普通干部”,官威却如此之大,无疑暴露出监督的缺位。这种缺位在当地是否具有普遍性?
岳阳县政府工作人员曾质疑媒体:“报道一个县里这么小的纠纷,有很大报道价值吗?”依笔者看,追究这件事的价值,一来是让事件得到妥当解决,给予包括吴某某在内的公职人员警醒;二来是提醒其他人以正当方式维权,别让有理变无理。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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