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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消玉殒的花季少女,回顾91年363次列车胡集站人员伤亡事故
1991年7月23日,一列旅客列车缓缓驶入位于焦柳线上的胡集站(位于湖北省钟祥市胡集镇桥垱村的四等车站,2004年停办客运业务,现为货运站)停车。该列车正在执行的是由武昌站(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的特等车站)至宜昌站(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的一等车站)的363次旅客列车的运行任务,列车编组数量不详(全部由22型客车车厢组成——因属于短途列车,因此不配餐车车厢和卧铺车厢,除了行李车厢外全部是硬座车厢),负责牵引的本务机车由配属于郑州铁路局襄樊铁路分局襄樊北机务段(今为武汉铁路局襄阳机务段)的东风4B型内燃机车负责担当(当然了,这种短程列车也有可能由从干线上退下来的ND2型内燃机车负责牵引),客车乘务由郑州铁路局襄樊铁路分局襄樊客运段(今武汉铁路局襄阳客运段)乘务某组负责担当。
当时这趟列车异常“火爆”,常年超载50%至100%运行,车厢内人满为患,能挤人的地方全都挤满了人,几乎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更遑论挪动个位置了。在这种情况下,每到进站下车,就成了一场十分痛苦的“攻坚战”,需要早早的提着自己的大包小包在人堆中“杀”出一条“血”路到车门处等候列车进站。此举对身强力壮的大老爷们来说尚且十分困难,更别说体质较弱的老幼妇孺,对他(她)们来说这简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乘坐这趟列车的人们“各显神通”,总结出了各式各样的到站下车的“捷径妙宗”,最常用的就是翻窗跳车,但翻窗一般只适用于身材娇小且手脚灵活者,对于身高马大或者“心宽体胖”的仁兄们就不适用了,但又苦于挤到车门又困难重重,因此很多时候也只能硬着头皮跳窗,致使各种安全险情甚至人身伤害事故屡有发生。有鉴于此,各铁路局要求各客运段以及各车站加强对跳窗人员的管理(出现人身伤害事故直接影响到奖金福利),一时间各站的跳窗现象大有控制,但乘客“下车难”的问题却依旧没有解得到决。至事发时,翻窗跳窗下车现象依然存在。
香消玉殒的花季少女,回顾91年363次列车胡集站人员伤亡事故
对此,客运段的乘务组的列车员们也“摸索”出了一套应对这种拥挤客流的“取巧秘诀”,鉴于乘客大多数都是在沿途大站(二等站以上)乘降,中小站(三等、四等、五等)则鲜有乘降,因此列车员们一般只在停靠大站时主动离开乘务室打开车门组织疏导乘客乘降,而在遇到中小站时,除非乘客要求,否则就默认没有乘客在此站乘降而乐得待在乘务室里“躲清闲”。毕竟由于车门处也挤满了人,开一次车门也等同于上一次战场(这种情况本厂长在小时候挤公交的时候经常遇见,当一辆巨龙车挤满了人,除非有人要下车,否则司机要么沿途不停站,要么停了站也不开门)。
当日,363次列车超员75%,基本属于沙丁鱼罐头似的塞满了人,连车门口风档处也坐满乘客,列车在胡集站进站时,因没有听到有乘客喊要下车的要求,因此各车厢的列车员基本都留在乘务室中关门休息,没有一人按照规定出来打开车门。
就在列车在胡集站停下时,10号车厢内突然传出“列车员,开一下门,我们要下车”的喊声,一连喊了几遍后10号车厢的列车员才打着哈欠从乘务室里出来,费劲的、苦口婆心的要求坐在车门附近的乘客起身挪地,将车门让出来,而此时他看到2名年轻的女乘客正吃力的往车门处挤(她们身娇体弱,携带行李又比较多,实在翻不了窗,只好老老实实的走车门),一边挤一边不断地喊“请让一让,我们要下车。”
由于胡集站只是一个四等小站,因此363次列车在该站停车的时间只有2分钟,在女乘客焦急呼唤列车员要求开门下车的时候车站的发车铃声已经响过,出站信号机已经开放,所以当2名女乘客还没挤到门口时列车已经再度开动。
“别开,我们还没下车呢!”女乘客见列车再度启动,焦急得喊叫起来。
“快点,快点下车。”10号车厢的列车员说着将车门打开一半并催促2名刚刚挤到车门处的女青年快点下车(按照《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标准》的规定,一旦列车启动,列车员不得开门让乘客乘降)。
随即,2个花季少女毫不犹豫地、一前一后地从这半开的车门处往站台纵身一跳——
这一跳,阴阳两隔——
由于列车当时已经启动,2人从运动的列车上跳下后先后由于身背的行李重量改变了身体的重心而在半空中失去了平衡(当时的站台是低站台,车厢地板离站台地面还有相当一段高度),先跳下的20岁女青年何XX因在跳出车门的时候脚绊到了台阶外加行李被半开的车门挂住而直接头朝下摔到了站台上,当场死亡;随后跳下的18岁女青年胡XX也因为同样的遭遇像一块石头一样重重的摔到站台上,身受重伤,事后经送医全力抢救保住了性命。已经开始加速的363次列车没有停车,留下了已经陷入一片混乱的胡集站台上的人们渐行渐远。
该起事故构成一起旅客伤害大事故。
经过调查,事故调查组认为导致363次旅客列车胡集站7.23旅客伤亡责任事故的原因有三:
1、363次列车乘务组列车员安全意识淡薄。当时列车已启动,按规定列车员不得开门让乘客下车,但由于10号车厢的列车员缺乏安全第一的意识,对乘客跳车会产生的恶果毫无考虑,严重违章将车门打至半开让乘客挤出门外跳车(该列车员被处以开除路籍处分)。
2、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现场作业卡控不到位。当天363次列车从武昌站开车至事故发生,车内严重超员,武昌站开车到胡集站这段路程中列车长未巡视检查硬座车厢各岗位列车员工作情况,而是一直在宿营车包房看小说,为此导致列车各车厢乘务工作处在失控状态(该列车长被处以行政撤职处分、副车长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
3、职工“两纪”松驰,作业过程不落实。根据事故分析,当日列车严重超员,列车长又不巡视检查车厢,列车员也不到车厢巡视作业,而是长时间坐乘务室关门休息,导致中间小站停车时任由乘客上下翻窗,增加了事故的安全隐患(负有领导责任的襄樊客运段段长、书记,车队长和书记等分别被处以行政记过至行政记大过处分)。
调查组认定:郑州铁路局襄樊铁路分局襄樊客运段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襄樊铁路分局相关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被分别处以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至行政记过处分)。
最后,调查组要求襄樊铁路分局加强对干部和职工关于遵守的“两纪”的教育,防止违反“两纪”的事件再度发生;加强对客车车厢乘务员在岗情况的检查和督导,一旦发现当班乘务员有脱岗或者在岗不工作的情况,要立即制止;客运段、车队要加强客车安全教育,强化乘务人员在值乘过程中对客车车厢秩序维护的主观意识和能动性,加强客车车厢的治安管理和乘务管理。
参考资料:旅客意外伤害案例 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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