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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24-4280602(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南湖新区农科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431900
2021年6月1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1年6月1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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