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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钟祥市磷石膏“以用定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钟政办发[2019]25号)精神,对我市利用磷石膏生产建材(含路基材料等,但不含水泥缓凝剂)的企业,以及通过化学工艺路线循环利用磷石膏生产其他产品的企业,按磷石膏实际利用量给予补贴:10万吨/年以下的全部按1.5元/吨给予补贴;10万吨/年(含)至50万吨/年(含)的全部按2元/吨给予补贴;超过50万吨/年的,对超出部分按3元/吨给予补贴。
经企业申报、第三方机构审核,全市有5家企业符合补助资金申报条件,应补助1212561.24元,其中:世宇建材595343.12元、阿木头新材料(租赁楚钟建材)232187.12元、新居乐建材238478元、春祥化工31224元、葛洲坝钟祥水泥115329元。现将拟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信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局办公室 0724--4222531
局纪检监察室 李先明 13593798736
地址:钟祥市郢中街道西环一路开发区大楼钟祥市科技经信局纪检监察室(邮编:430071)
钟祥市2019年度磷石膏利用企业补助资金明细表.doc
钟祥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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