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7419 回复 0

[阳光评论] 男子“蹭脸”进小区最终打了谁的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3 08: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登录可以看到更多精彩内容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近日,河南郑州,陈先生反映2年来无法正常进小区,只能“蹭脸”跟随其他业主回家,最主要的原因是小区物业安装人脸识别的门禁需要“刷脸”,而他担心自己的信息被泄露,所以没有备案。经过协商,小区物业表示,可以为陈先生人工放行。(据11月2日河南电视台)

这位陈先生,宁愿2年多来忍着麻烦,也不交出自己的脸,情愿蹭邻居的脸进门,说起来也是殊为不易,真正践行了“我的信息我做主”。

人脸识别,不是不能用,因为很便利、很智能,现在甚至可以说是流行趋势。但不可忽视的是,人脸识别技术尚不成熟,存在的漏洞还很多,一次泄露等于终身泄露,其中所潜藏的风险不可小觑。

正是因为人脸识别存在风险,最高法今年8月专门发布人脸识别技术使用新规,规定小区物业对人脸信息的处理,应该征求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明示同意,不能强制要求居民录入人脸信息并将其作为唯一验证方式。所以,无论小区有多少业主表示人脸识别好用、愿意用,只要有一个“陈先生”在坚持,他就有权利要求拒绝刷脸,而小区就必须为他做好门禁卡、指纹输入等替代性验证方式,否则就是违反法规。

很多小区为了节约人力成本,图简便,很喜欢用人脸识别技术,没问题,但合法合规是前提。

拥抱新技术,不能将个人权益踩在脚下。《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后,对这方面的规范和保护,会更为严密。而在生活中,我们也需要陈先生这样较真的人,去提高大家的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同时需郑重提醒一些企业、机构经营者,心里要有数,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和用户权益放在第一位。否则,较真起来,最终打的还是自己的“脸”。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