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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放生有害物种不是行善而是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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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6 11: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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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在数千万网友的在线围观下,河南省汝州市几乎抽干中央公园湖中的水,但未发现“怪鱼”鳄雀鳝的踪迹。当地仍在继续行动,一定要将这个“水中杀手”抓住。(据8月24日极目新闻)

湖水抽干了,“怪鱼”还没影儿,数千万“云监工”论议纷纷。有人说,为了一条鳄雀鳝抽干湖水,实属蛮干;有人说,应该等到冬天让它自行冻死;还有人说,可能湖中根本就没有“怪鱼”……

这些言论,与直播时的“烧烤架已备好”等留言相比,只能说当初大家太乐观了。现在还没抓到“怪鱼”,难怪有人失望。

比网友更失望的,恐怕是公园管理处和捕捞人员。付出了这么多的精力、这么大的代价,最终只是捕获了一个寂寞?

以为抽干湖水就能抓到“怪鱼”,没想到它可能钻进了上百米长的湖内涵洞“躲猫猫”,目前的形势让人有些束手无策。然而,这不正好说明,对鳄雀鳝的后期治理难上加难,需要从源头开始管好吗?

抽干湖水没抓到它,而网店里却是它泛滥的身影。据极目新闻报道,在网上花十几元钱,就能买到一条鳄雀鳝。专家分析认为,原产自中北美洲的鳄雀鳝,就是通过养宠、放生的方式,流落到了中国野外。

肉不好吃,卵有毒,性情凶猛,胃口大,体大皮坚无敌手……鳄雀鳝在我国南方多个地区均能越冬并达到性成熟,一旦它们建立起自然种群,后果不堪设想。

尽快禁止鳄雀鳝的无序流通,如今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今年8月1日,《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施行。其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的治理,应当采取针对性捕捞等措施,防止其危害进一步扩散。

鳄雀鳝危害巨大,舆论一致认为它们是外来入侵物种,应该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其经营和买卖。但事实是,它们还没有进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

也就是说,目前市场上买卖鳄雀鳝,并不违法。而一些人有养怪宠的爱好,网店宣称它们凶猛、好养,正是搔到了这些人的痒处。数据显示,有的网店一个月就能销售上千条鳄雀鳝。这恐怕又要让很多人失望了。

成年鳄雀鳝体型庞大,食量惊人。很多人养到后面才发现问题,不是鱼缸小了,就是花费太大养不起,于是往野外一扔了事。网店轻描淡写的“不要放生”提醒,又能有什么约束力?

放生鳄雀鳝的人,把放生当成行善,殊不知这种“善”并非真的善,而是实实在在的作恶。

当务之急,是有关部门应该借舆论关注汝州抽水捕捉“怪鱼”的风口,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评估,尽快将鳄雀鳝纳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以改变目前治理的被动处境。

若真能如此,这次汝州市为捕捉鳄雀鳝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才不算白白浪费。

声音

北京晚报:鳄雀鳝在中国到底有多少,又分布在哪些水域,亟待相关部门详细调查,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才能采取更为有效的防范措施。此外,对于擅自引进、繁殖、交易、放生的行为,要制定更为明确的惩罚细则。“不能”“不得”等原则性要求,就算话说得再狠,也难以撼动利益驱使的心。因为一条鱼抽干一个湖、甚至毁坏一个生态系统的事儿,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了。鳄雀鳝来者不善,摒弃放生等狭隘的善举,就是对本土生态系统最大的善意。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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