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可以看到更多精彩内容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来了 非高风险区 不得限制人员流动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 ●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根据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 ●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进行检测核酸,其他人愿检尽检 ●不用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以外) ●跨地区流动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无症状和轻症可居家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者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密接可选择5天居家或集中隔离
●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 ●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聚焦提高60至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 ●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优化接种服务
●摸清辖区内患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老人及其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分级分类管理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严禁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 ●推动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 ●出现疫情须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其他区域仍要保证正常教学、生活等秩序 文/新华社 制图/刘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