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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代表委员建议制定反网络暴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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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0 09: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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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刘阳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3月8日,“张颂文向张纪中道歉”的话题冲上热搜,“网络暴力”再次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话题。

与此同时,防范“网络暴力”再次写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让人格尊严免遭网络暴力侵害”“坚决惩治网暴‘按键伤人’”。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两会上,已有20余名代表委员就整治网络暴力、营造良好网络生态提出建议:制定反网络暴力专门法律,明确网络暴力的法律定义,完善网暴治理体系建设,用组合拳加大对网暴的打击力度。

热搜背后的“网络暴力”

3月8日,导演张纪中发布微博称:“没想到我不知情的一件过往引来了持续数月的严重网暴至今不停。现附颂文发来的微信贴图,贴图聊天内容是颂文对当年事件的澄清,请广大群众擦亮眼睛仔细看清事实,不造谣不网暴,共同维护文明的网络秩序。@张颂文”

随后,演员张颂文在该微博评论区留言:“很抱歉,给您造成的困扰……”

话题#张颂文向张纪中道歉#很快冲上微博热搜,至3月9日18时,该微博话题的阅读次数达到5亿,讨论1.1万次。不少网友表示,营销号不应妄加揣测,该道歉的不是张颂文。

原来,这是一次因网友爆料导致张纪中被网暴的事件。

此前,有网友爆料称,张颂文多年前在沙漠中拍一部戏,看到垃圾袋里的饭盒被风吹走,就去捡散落的饭盒。他在专心捡垃圾时,一回头发现剧组车已经开走。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人推断出该剧组是电影《兵圣》剧组,并到张纪中微博下责问。

2月17日,张纪中曾回应称:“最近因沙漠事件遭受到了十分猖獗的网暴……请广大网友理性看待,不要出口伤人、以讹传讹。对于恶意剪辑、造谣此事之人,将追究法律责任。”

20余名代表委员就整治网络暴力发声

不只是张纪中。就在前不久,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郑某因“粉色头发”不堪网暴、旅行博主“管管”不堪忍受网暴……网暴事件发生,总会引发全社会重视。近年来,相关部门通过实施“清朗”专项行动等举措,反网络暴力治理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恶性网暴事件仍时有发生。

社会热点也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点。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两会上,已有20余名代表委员就整治网络暴力、营造良好网络生态提出建议、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韦震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部分网暴者明知是违法行为,但因知晓不易被惩治,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肆意妄为,一些营销号更是为追求流量经济,利用网络暴力制造热点赚取不义之财,令人深恶痛绝。“那个染粉红头发的女孩子,她被网暴后,并非没有向平台投诉,她投诉后没有得到平台的重视。”韦震玲委员说,也没有一个专门的热线、监督的电话给她帮助,在多次投诉未得到重视的情况下,人很容易崩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吴碧霞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快对网络暴力行为的处置速度,不仅要向受害人和广大网民提供便捷化的违法线索反映渠道,还要及时判断和处置,避免网络暴力事件危害升级。

全国人大代表齐秀敏则建议:惩治网暴要查清网络谣言是网民不明事件真相随手转发造成的,还是有个别网民或者网络策划公司有目的而为之;网络平台应防患于未然,对存在诽谤造谣等潜在风险的内容及时识别、处理,掐灭网络暴力的“火苗”;在网络暴力防范机制建设方面,建议网络平台要不断完善对被网暴者的实时保护机制,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救助保护;相关部门也要不断完善对网络平台不作为的问责机制。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李君坦言自己也曾遭遇过网络暴力,他建议通过立法遏制网络暴力,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李君在前几年两会上提出建立游戏分级制度、关闭网络直播打赏等建议,“由此导致一些网友对我进行语言攻击。”李君认为,网络暴力是很多人现在没有遇到、或许以后有可能遇到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也表示,应像惩戒“酒驾”一样,制定反网络暴力专门法律。他建议,就网络暴力的定性、类型、违法主体的确定及需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网络平台的审查、监督义务等进行明确规定。

专家认为当务之急是严格执法

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报告。两份报告均提及网暴:“让人格尊严免遭网络暴力侵害”“坚决惩治网暴‘按键伤人’”。

针对网络暴力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国家安全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童德华表示,根据传统观念,网络暴力是指由网民发表在网络上的并具有诽谤性、诬蔑性、侵权性和煽动性特点的言论、文字、图片、视频。这些言论、文字、图片、视频会对他人的名誉、权益与精神造成程度不同的损害,所以其行为完全可能触犯法律,构成侵权行为、行政违法或者犯罪。对此,我国《民法典》《刑法》以及相关行政法都做了一定的规定。但是网络暴力似乎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理。在此背景下,出台《反网络暴力法》具有一定的意义。但是立法是一项极其严肃的行为,创设一部管制型法律,不能只看是否存在某种现象需要法律禁止,还要充分考虑该现象存在是因为法律执行不到位还是因为法律漏洞较大,如果是因为法律漏洞较大,可以进行法律完善。只有在缺乏相关法律,或者相关法律漏洞确实很明显、很大的时候,才可以考虑立法。

“我国《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一些行政规章,其实对从源头上治理网络暴力都有章可循。”童德华说,“所以我认为,当务之急是严格执法,特别是要敦促有关平台服务商切实承担网络审查的义务,对于侵权人追查到位,对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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