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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非从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申报工作已开始,需要申办的居民请带齐以下资料到胡集社区一楼办事大厅办理 (一)奖励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女方年龄在196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男方年龄在195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对象 2、户籍在本辖区的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 3、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女父母光荣证》 4、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市属以上国有和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以及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二)上报必须提供的资料: 1、一家三口户口簿(单页、全户首页及全户页)原件(审核)、复印件(上交) 2、全家身份证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夫妻结婚证 5、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需要提交《退休证》 6、重组、离异、丧偶、违法婚姻等对象均须提交历次婚证明 7、申请对象1寸照片一张。 8、本人邮政储蓄银行账号近期交易小票 2005年出生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核查申报工作已开始,需要办理的居民请带齐以下资料到胡集社区一楼办事大厅办理。 1、全家户口簿单页、全户页、首页原件(审核)、复印件 张 (上交) 2、全家身份证复印件 3、夫妻结婚证 4、独生子女证原件(随申请表一起上交卫健办审核) 5、重组、离异、丧偶、违法婚姻等对象均须提交历次婚 育情况证明 6、收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商行)银行流水小票 关于三孩育儿补贴申报工作已开始,需要办理的请带好申报资料到胡集社区一楼办事大厅申报: 1、政策内容:为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在市内医疗机构生育三孩且子女落户(或居住)我市的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满三周岁。经专家评估确需转诊的急危重症孕产妇生育三孩的,可凭借转诊证明享受同等待遇。异地转入的,自转入下月起开始计发。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 2、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对象,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结婚证、身份证、银行卡、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必要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社区)申请办理,填写《荆门市三孩育儿补贴申报表》。 3、申报要求:①家庭生育子女须为符合政策生育;②在2021年5月31日后出生的 通知4:关于2024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摸底上报 关于2024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摸底上报工作已开始,需要办理的请带齐以下资料到胡集社区一楼办事大厅办理。 (一)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是我省城镇和农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 1、扶助对象夫妻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本次摸底上报的年龄要求:女方在1975年12月31前出生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失独对象和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对象)。 (二)申报所需资料: 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照片1张 2、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村民代表评议表; 3、扶助对象婚育情况的证明; 4、子女死亡的要有死亡证明; 5、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残疾证(三级以上)的复印件。 6、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发放对象申报表(一式二份),照片3张(其中:办优诊证1张)。若对象为伤残扶助的,需要伤残子女的照片1张(办优诊证)。 7、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档案标准和规范基本情况表 8、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情况 9、计划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情况 关于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征收工作已开始,有意愿投保的居民请到胡集社区一楼办事大厅办理: 1、承保对象: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0--70周岁、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不包含70岁对象,即1953年出生的,以身份证或户口本确定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 2、保险期间:1年,自缴费之日的下个月1日至次年的本月的最后一日; 3、保险费:每户100元; 4、保险责任:意外伤害保额 80000 元,意外医疗保额30000元,按家庭参保人员进行均摊,详情以保险条款为准 所有准备结婚的对象要携带身份证,提前到市妇幼保健院老楼二楼婚检室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然后再到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结婚证,避免二次跑路,免费婚检和免费孕检工作全年无休, 咨询电话:0724-4392988。 准备怀孕的对象必须提前到市妇幼保健院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督促育龄妇女在孕前三个月和孕早期三个月到乡镇卫生院免费领取叶酸规范服用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
其他区域请咨询当地村委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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