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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明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办理钟祥市胡集镇“三生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钟祥市胡集镇“三生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胡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治理水污染,减少下游污水排放,改善汉江中上游生态环境及水质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需求。因此钟祥市胡集镇“三生融合”发展项目是十分必要的,同意钟祥市胡集镇“三生融合”发展项目(项目代码:2308-420881-04-01-758408)。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为目标,统筹推进胡集镇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用地修复开发工作,全力打造“三生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新样板。项目主要完成尾矿库遗留污染治理7.66 万平方米,拦堤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68.45 万平方米,养殖污染综合治理16 万平方米,推进农田面源污染治理13800亩,并完成拦堤河流域周边村居环保设施、供水设施、道路、亮化、绿化、水利等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尾矿库遗留污染治理工程:完成拦堤河源头区域尾矿库污染治理,涉及总治理面积7.66 万平方米,其中:涉及矿区遗留污染治理3000 平方米,河底清淤8.4 万立方米,水体净化7万平方米,岸线护坡修复2.2 公里,植被恢复3600 平方米; 2、拦堤河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拦堤河、金牛山水库流域污染治理,涉及总治理面积68.45万平方米,其中:涉及拦堤河、金牛山水库清淤93 万立方米,拦堤河岸线护坡修复24公里,金牛山水库岸线护坡修复14.4 公里,堤顶防汛道路硬化1.95 万平方米,河道及水库岸线生态修复3.3 万平方米,水体净化58 万平方米,岸线绿化提升5.2 万平方米。 3、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完成胡集镇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涉及总治理面积16 万平方米,其中: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面积6万平方米,涉及畜禽污水收集管网7.5 公里、沼气池50座、污水收集池50座;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面积10万平方米,涉及尾水收集沟渠2公里、沉淀池1800 平方米、曝气池600 平方米、微生物净化池1200平方米、水生物净化池1200 平方米、洁水池1200 平方米。 4、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完成胡集镇农田面源污染整治及综合开发,涉及农田污染治理修复面积13800亩,新建生态拦截沟渠132.48 公里,土壤修复13800 亩,生态田埂69 公里,生态排水系统16.56 公里,堰塘湿地修复2.76 万平方米;为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长期有效控制农田面源污染,结合荆门产业发展,推广“稻-虾”生态种养模式,建设“虾稻共作”种养示范基地,涉及虾稻田改造13800 亩,配套灌溉与排水71.76 公里,田间道路81.78 公里,产业设施用房180平方米。 5、人居环境要素提升工程:完成拦堤河流域周边村居环保设施、供水设施、道路、亮化、绿化、水利等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购置垃圾分类回收设施15 处、铺设污水收集管网8.19公里、购置地埋式一体污水处理设施15处,完成亮化改造523 盏,通村公路1.08 万平方米,村庄绿化4480平方米,渠道治理5.35 公里,供水改造21.3 公里。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50701.6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 四、项目建设地点:钟祥市胡集镇。 五、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请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和建设规范及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希接文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报我局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钟祥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8月16 日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钟祥市胡集镇“三生融合”发展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勘 察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设 计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 理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 他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做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3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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