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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残疾人证岂能沦为牟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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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3 09: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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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玉龙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国家推出残疾人保障金制度,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向政府缴纳资金。但一些个人和劳务中介公司,把残疾人证变成牟利工具,做成了一桩生意。在一些关于残疾人就业内容的评论区,存在大量“挂靠”内容。(4月7日 央视网)

所谓“挂靠”,就是虚假用工,残疾人名义上成为企业员工,但实质上不用到岗,企业给这些名义上的残疾人员工发工资和交社保,多为当地最低标准。之后将一多半工资返给用人单位,再扣除一部分“服务费”,剩下的才打给残疾员工。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对于企业来说,虚假挂靠残疾证的性质属于“骗取”,如果涉及逃税,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残疾人而言,“残疾人证挂靠”同样涉嫌违法。名义上成为企业员工,但终归是虚假用工,是在帮助企业非法牟利。没有与企业建立真正的劳动关系,不仅要收回违法收入,还要面临罚款。而挂靠岗位增多,势必会挤压残疾人正常上岗就业。

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国家推出“残保金”,是为了保障促进残疾人真实就业。国家对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年缴纳额,有着明确的缴纳额算法。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联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按照规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保障,让残疾人真正就业,真正融入社会。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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