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打假人士王海发布视频,称国家一级演员杜旭东为涉嫌诈骗的“元本学堂”录制宣传视频,相关话题冲上热搜。对此,杜旭东回应称,视频录制于一年多前,他感到非常内疚。(据5月27日红星新闻)
据媒体报道,“元本学堂”打着“免费学习视频剪辑”的旗号引人加群,之后以流量变现为名,诱导用户购买高额学费的课程,现实却是账号运营停滞不前,所有承诺都无法实现,学员退款无门。警方经过近半年来的调查发现,全国有数万人受骗,且多为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涉案金额上亿元。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身为知名演员,杜旭东为这样的骗局录制宣传视频,无异于为虎作伥。他曾参演过多部知名影视剧,虽然大多是配角,但对于电视剧的主要收视群体中老年人来说,是比较亲切的熟面孔。不少人会习惯性地觉得,明星是有身份的人,应该不会乱说话、说假话,更加对其宣传深信不疑。一旦因此踏入骗子的陷阱,就可能深陷泥潭,遭受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
令人无语的是,杜旭东去年才被曝光给缅北电诈头目白应苍录制庆生视频,现在又被曝出为涉诈团伙站台,顶着“国家一级演员”的头衔上负面新闻,实在是太不体面。
去年杜旭东公开道歉时解释,他是受朋友之托,碍于情面,才录制了庆生视频,他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这一次,他声称是经同一个朋友介绍,才给“元本学堂”录了视频,觉得“传播短视频剪辑学习”不会出问题。只能说,一方面,他的确是交友不慎;另一方面,他也真的不怎么爱惜羽毛。
如果说,录制庆生视频还能勉强说是“私人祝愿”,因对相关人士不了解而被蒙蔽,但是推广“元本学堂”毫无疑问就是利用自身影响力为其做宣传,难道录制之前不应该了解一下相关背景吗?明星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以个人形象为企业、品牌做宣传,实际上构成广告代言的行为。据法律规定,广告代言人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那么,即便杜旭东事先对诈骗不知情,他在对“元本学堂”不了解、不体验、不试用的情况下,盲目为其推广宣传,其行为依然是违法的。
国家一级演员是中国文化艺术界最高荣誉之一,它既是对演员专业能力和艺术水平的肯定,也是对其社会贡献的褒奖。国家一级演员不但应在影视、戏剧领域有卓越的创作和表演成就,更应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严格尊重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杜旭东三番两次因录制不当宣传视频引发争议,既让个人形象“翻车”,也给“国家一级演员”称号抹了黑。除了“深感内疚”,他还应该拿出实际行动,承担相应责任,纠正和弥补错误。其所属单位和上级部门,也应对此有说明、有处理。
身为老戏骨,杜旭东的“塌房”令人唏嘘,也再次提醒其他明星等公众人物,要清醒审慎、自律自重,不要随便站台、什么钱都赚,坚决抵制任何有违法内容的宣传、广告、推广。利用老百姓给的名声,去做坑害老百姓的事,最终只会失去信任、丧失光环,赔上自己的前程和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