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江苏连云港灌云县一男子实名举报称,他的父亲去世,当地要求他先购买墓地才能开具死亡证明。他交了3800元购买墓地后,拿到的凭证却是收据,而非正规发票。目前,当地正在调查此事。(据9月3日极目新闻)
一般而言,丧事办理流程的第一步是开具死亡证明,然后是预约殡葬服务,最后才是领取骨灰进行安葬或暂存。购买墓地时通常要出具死者的死亡证明,以保证墓地的合理分配与使用。但举报者称,他的父亲3月因病去世,他去当地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医院却告诉他,为了防止乱埋乱葬行为,他要先购买墓地,凭购买凭证才能开死亡证明。
医院要求逝者家属先买墓地再开死亡证明,这在程序上是颠倒了顺序。而且,医院开具死亡证明所需的材料,一般为死者和家属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涉事医院的做法纯属节外生枝、自我加戏,不免让人心生疑惑:此事背后是否存在利益关联?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由此可以看出,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并没有其他附加条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要求先买墓地才能开具死亡证明,有捆绑销售之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
医院表示,此举是出于规范殡葬的考虑,防止乱埋乱葬行为。即使真是这样,也不能捆绑销售,因为它于法无据、于理不通,属于权力任性的表现。谁也无权给医院下这样的“指导棋”,如果当地有这样的规定,就属于乱作为。
公开报道显示,2023年清明节前夕,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殡葬服务价格政策的提醒函,提醒各殡葬服务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开死亡证明要先购买墓地,有违规之嫌。对此反常之事,还须查一查背后的蹊跷,以给群众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