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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少在条款里藏“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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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30 09: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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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王鹏

据浙江电视台报道,有租客发现,“不得以甲醛超标等居住安全隐患为由向甲方提出解约或其他要求”竟是一份租房合同中的条款。中介解释称,因为这个房源价格为限时特惠价,所以才会有限制。

甲醛超标不能退租,明显属于霸王条款。拿“限时特惠”说事,站不住脚。甲醛超标,通过低价等手段流入市场,租客稍不注意,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吃亏?“不得以甲醛超标等居住安全隐患为由”,一个“等”字,还不知略去了多少种其他情形,租客较真起来,又会遭遇什么烦恼?房屋租赁公司做的不是一锤子买卖,在房源上必须把好关口,多想想道德底线、法律红线。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租房市场问题的治理,为消费者筑牢安全篱笆。(文/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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