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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知名火锅连锁品牌小龙坎在陕西榆林的一家加盟门店,制售约2.5吨地沟油火锅底料给顾客食用。当地法院一审宣判涉案5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均获刑罚。
梳理发现,全国火锅行业,类似使用地沟油的现象屡见不鲜。武汉业内人士呼吁,要从源头上控制地沟油上餐桌。
知名火锅店竟用地沟油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2月24日,被告人苏某涛的“榆林市榆阳区小龙坎老火锅店”开始营业。2017年5月至7月,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苏某涛先后指使采购员苏某飞及厨师刘某月、冯某明、苏某强,将顾客吃过的火锅底料进行分离,并制作成为“红油”(即地沟油),再加工成火锅锅底,卖给顾客。两次累计制售地沟油约2.5吨。
今年4月,榆林市榆阳区法院一审认为,苏某涛等5人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到2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到17万元。其中,苏某涛被判有期徒刑2年4个月,处罚金17万元。
小龙坎称已与不良门店解约
此案披露后,7月13日,成都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官微发布声明称,对近期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深感自责并诚挚道歉”,已在2019年配合事发当地部门处理了此类事件。2020年疫情期间,公司也在不断强化、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
声明提到,今年10月1日前小龙坎全国门店上线小程序,对进、销、存系统进行强监管。一旦核实门店存在油料食安风险,直接取消授权,终止合作,立即向监管部门报警处理。同时还公布了24小时食品安全总经理专线。欢迎社会各界监管,提供重要线索者,公司重奖。
16日下午,24小时食品安全总经理专线的苏先生介绍,去年4月,陕西榆林那家门店已被查封,小龙坎终止了与这家门店的合作。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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