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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坐拥36套房的厅官冒充无房户 内蒙古国防科工办原主任文民身犯五罪被判刑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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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9 08: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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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通辽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内蒙古自治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原主任、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正厅级)文民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180万元。

近20年涉案金额687万元

文民生于1961年,是从基层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的。他早期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团市委书记,白云矿区区长、区委书记,青山区委书记等职。2004年以来,文民先后任阿拉善盟委组织部长、行署副盟长,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自治区国防科工办主任(正厅级)。

随着职位越来城高,文民开始大搞权钱交易。自1995年任包头市白云矿区区长以来,他在承揽工程、专项资金、职务晋升、调动工作、拉近关系等方面为他人谋利,索要或收受被管理单位、政府官员、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赠送的房产、股票、银行卡等。他在任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长期间,甚至将个人购买礼物、衣服、烟酒等费用让分管部门予以报销,将本属于国有资产的车辆据为己有后变卖获利。

此外,文民还以出国考察经费不足为由追加经费等形式,侵吞、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011年,某城矿公司所申报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多份材料有篡改、造假等问题,因为该公司负责人和文民关系密切,文民明知材料不符合规定还签批上报,最终使不符合国家投资条件的某城矿公司非法获取资金1000万元。该项资金大部分被挥霍,致使国家蒙受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文民从中收受感谢费100余万元。

1998年至2018年3月,近20年间,文民利用手中的权力侵吞、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犯罪事实多达3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687万元。个人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共计5238万元不能说明来源。

坐拥36套房却谎称无房

2019年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提到,文民不如实填报个人事项,平时以清廉示人,私底下却贪婪成性,拥有房产30多套,对外却谎称自己没有房产,租房子住。

后经核实,文民实际拥有房产36套,分布于海南、珠海、青岛、威海、包头,甚至澳大利亚。其中,其在包头任职时买了19套,在阿拉善盟任职时买了5套,在自治区任职时买了12套,购房支出3700余万元。所有房产均不在其名下,是亲属或朋友代持。此前,文民还出售房产14套,获利近千万元。在这些房产中,有40套房产是用非法收入购买。文民出租房产还非法获利600多万元。

文民不仅对投资房产有着极大爱好,对手表也非常热衷。据了解,其先后收受40余块手表,其中最贵的一块手表百达翡丽价值人民币30多万元,还有其他一些具有增值潜力的世界名表。

为确保非法所得资金的安全,文民通过各种方法使违法所得“合法化”,还让手里的赃款增值升利。如以其女儿的名义,通过非正常业务流程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存在新加坡华侨银行;通过他人代持入股银行投资获利;将非法所得用于放贷获利;以他人名义开设账户理财获利等。

对抗组织审查玩“暗战”

2015年,文民听说组织要调查自己后仍心存侥幸,用尽“洪荒之力”跟组织玩起了“暗战”。

文民主动写材料向组织交代问题,但所交代材料均不承认其涉嫌犯罪,且瞒报个人家庭财产。在组织初步核查期间,文民先后将涉及举报线索的行贿款予以退还,企图减轻法律处罚,并与其亲属订立攻守同盟,让其亲属或朋友承担其非法财产权属,企图蒙混过关。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文民依然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在回答问题时避重就轻,口供反复变化,增加了调查难度,妄图以自己的小手段抵制审查。

甚至在庭审期间,文民仍百般辩解。但公诉人利用审查起诉阶段掌握的缜密证据,逐一列举质证,条分缕析,有力反驳。一审判决后,文民不服提出上诉。目前,此案二审尚未开庭。

检察日报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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