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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南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贷款期限
按学制加15年,不超过22年。
四、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LPR5Y-30bp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五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六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五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享受哪些便利?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七、申请学生应满足什么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 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 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八、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1.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作年龄限制;
2.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 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九、高中预申请
高中毕业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须由县市区资助中心进行预申请审核。受疫情影响造成学费、生活费筹措困难的湖北户籍报名参加2020年高考的毕业生,可视为具备预申请资格。
十、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首贷范围:以前年度未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签字。
2. 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 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如果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④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十一、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资料
续贷范围:以前年度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受疫情影响,原则上续贷学生均选择“远程办理”方式,也可现场办理。
(一)续贷远程办理
1. 远程办理需满足:以前年度办理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自备含支付宝APP的手机。
2.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出续贷申请,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
3. 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用支付宝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
4. 身份认证成功后,完成在线申请办理。
5. 接收回执验证短信,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受理证明》。
6. 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事项: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不会立即收到回执验证短信,需要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咨询。
(二)续贷现场办理
1. 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学生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系统将生成申请表。学生下载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 续贷材料
①办理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3. 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事项:
①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②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级资助中心。
政策答疑
问: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有哪些变化?
答:贷款期限进一步延长。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为学制+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相比往年,贷款期限整体延长2年。
问: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还本宽限期进一步延长。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2020年新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还本宽限期为5年。相比往年,还本宽限期延长2年。即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六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问: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有哪些变化?
答: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2020年新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利率为LPR5Y-30BP。相比往年,贷款利率下降约0.5%左右。
问: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有哪些变化?
答: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版)》,2019年预申请政策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均应开展预申请工作。预申请的对象为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下同)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未在高中阶段进行预申请,但因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县级资助中心可在正式受理前,按照财教〔2008〕196号文件规定结合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情况,为其办理预申请,并将其预申请信息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
2020年湖北省预申请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鉴于今年湖北省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原则上受疫情影响造成学费、生活费筹措困难的学生信息全部纳入预申请系统。
问: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程序有什么变化?
答:申贷程序进一步简化。一是新贷现场办理手续简化。新贷学生基本纳入预申请,现场办理时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二是符合条件的续贷学生可无需到现场办理,全流程网上办理续贷。在满足以前年度办理过电子合同、不做关键信息变更、手机上安装支付宝APP、借款学生本人办理的条件下,借款学生可选择全流程网上办理续贷。
问: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贷材料有什么变化?
答:借款学生首贷现场办理材料为“2+3”,即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各一份,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申请表》和户口簿原件各一份。
借款学生续贷现场办理材料为“1+1”, 即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一份,《申请表》原件一份。
借款学生续贷网上办理材料为“0”,无需提供任何资料。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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