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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向“闻头发”式的性骚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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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 08: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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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闻头发”式的性骚扰说不

向“闻头发”式的性骚扰说不


8月29日,一段深圳地铁上安全员偷闻女乘客头发的视频引起广泛关注。深圳地铁回应称,视频中列车安全员为吴某某(男,19岁),于26日早在深圳地铁3号线执勤时出现上述行为,已被停职。最新消息,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据8月31日人民网)

像“闻头发”这种比较亲昵的行为,如果发生在情侣之间或者夫妻之间,则较为正常,不会引发对方的不适感,也不会有碍观瞻。那么,这种原本是情侣间的亲昵行为和动作,一旦发生在陌生人之间,就显然是性骚扰。

尤其是,作为地铁安全员,其本身负有组织乘客接受安检,维护地铁秩序的职责和义务。一旦有乘客遭遇性骚扰向其求助的话,其有义务出面制止。也就是说,涉事安全员的行为,不仅有违职业伦理,且属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违法和有违公德的行为。其理当为此承担更为严峻的责任。

性骚扰既扰乱他人生活安宁,也让受害女性心理受到伤害,感受到羞耻和害怕,甚至产生心理疾病。为防范性骚扰,即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最高可处10日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猥亵他人的,最高可处15日拘留。如果情节非常严重的话,行为人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总体而言,性骚扰虽然不是新名词,但性骚扰事件屡有发生,尤其在夏季,性骚扰事件更是频繁。这既需要受害人勇于说不,也需要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有力惩戒作恶者。并支持被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以此让行为人受到足够的震慑,承担惨痛的代价。

声 音

《南方都市报》:无论何种身份,无论什么年龄,在公共场合行为都要体面,避免冒犯他人。

东方网:女乘客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手持女乘客头发嗅闻,就是一种性骚扰行为。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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