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脖子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小偷,第三次偷”
超市门口坐着一名大妈,脖子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小偷,第三次偷”几个字。近日,发生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这一幕引发网友热议。
原来,大妈准备将一块排骨偷出超市时被当场抓住。超市负责人称,这是大妈第三次偷猪肉,大妈家属不能接受罚款,只能让她“挂牌示众”。律师认为,超市此举有违公序良俗,建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近日,一名大妈坐在超市门口被“挂牌”示众的照片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市民的朋友圈传播,并引发热议。
此事发生于9月4日下午5时许,一名大妈在顺德区北滘街碧江城轨站南边一连锁超市购物结账时,只给一部分商品付款,并趁机将一块排骨塞进随身携带的环保袋,结果被超市工作人员当场拆穿。事后,超市负责人让大妈挂着写有“小偷,第三次偷”的牌子坐在超市前,以此警示。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有人指责超市不应该如此羞辱大妈。
超市负责人钟女士在接受当地电视台采访时称,这个大妈已是第三次在超市偷肉,前两次发现后,钟女士都选择了原谅。这一次,钟女士叫来大妈的儿媳,对方却大骂,让超市工作人员下次看见大妈就赶出去。钟女士报警后,民警对大妈进行了口头教育。因为大妈的家属不接受罚款,钟女士选择用“挂牌示众”的方法对大妈进行惩罚。她称,还有其他老人也来超市偷商品,希望以此警示。而且,这是经过大妈和家属同意的,大妈只坐了十来分钟就走了。
记者检索发现,位于碧江城轨站附近的这家超市开业才半年左右,暂未在网上公布电话。
记者联系上超市隔壁一家餐饮店老板。他称,当地有少数老人,虽然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差,但没有和子女住一起,平时有小偷小摸的习惯。这家连锁超市在附近算比较大的,还有生鲜区,最近因为猪肉比较贵,就有大妈到店里偷猪肉,有的甚至偷好几斤。“前段时间,小米辣椒比较贵,有阿婆在菜市场偷了几斤小米辣椒出来卖。”该老板称,他经营餐饮,不会有超市老板遭遇的这种烦恼。但有时候,送货工才将几箱啤酒送到店门口,他还没来得及搬进店里,就有阿婆直接将纸箱拆除,当废品拿走。“还是蛮烦人的,如果是超市老板,总要想着怎么防偷,估计更烦。”他说。
记者注意到,也有网友对超市方面表示同情。还有网友称,如果“挂牌示众”经过了大妈和家属同意,超市负责人是不是就可以采取这种方式对偷窃行为进行惩罚?
对此律师认为,无论大妈有无盗窃行为,超市负责人此举都侵犯了大妈的名誉权。就算是大妈及其家属同意此举,也只能说大妈放弃向超市索赔的权利。但超市负责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采取这种方式来惩罚大妈是不合适的,建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