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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差评就报警,狗不理莫成“人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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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4 08: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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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评就报警,狗不理莫成“人不理”

差评就报警,狗不理莫成“人不理”
近日,有视频博主到北京王府井狗不理店拍试吃视频。视频中,花60元购买了一笼8个的酱肉包,又花38元买了一笼8个的猪肉包,品尝后评价说酱肉包特别腻、没有用真材实料,而猪肉包面皮粘牙。事后,该店发布声明称,视频中的“恶语中伤言论不实”,并表示已报警处理。(据9月13日《楚天都市报》官微)

身为一家名声在外的老字号,因为一次差评,就暴跳如雷立刻报警,这种操作让人十分迷惑。更何况,经多数网友鉴定,拍摄者并没有什么特别不实和诋毁的言论,甚至对于网络上一些差评还给予了澄清。如果连这个程度的评价都会被报警,消费者还有何评价权可言?

要知道,这并不是他们收到的第一条差评,在美食点评平台上,有不少慕老字号之名而来的网友,都给出了“价格贵”“服务不佳”“性价比低”的评价,但商家似乎并未因此而警醒,所以才会对一条测评恼羞成怒;另一方面,也说明老字号真的太老了,还躺在过往的名声上睡大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消费者有监督权,体验之后给出中肯的评价,是行使监督权最简明方便的路径之一。一些累积多年、具有一定权威性的评价平台,也逐渐成为行业内认可的标准。一家店子开门做生意,有好评有差评,都是很正常的事情。虽然有时的确会有些“水分”,但群众的眼睛终究是雪亮的。真心打造金字招牌的商家,会感谢每一条评价,作为改进和调整的参考。

而且,《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商平台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不得删除评价,否则,将承担最高50万元罚款。可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评价权,是我们应该共同努力的方向。只要消费者给出的是正常、客观的评论,其权益都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老字号因一条“差评”而翻车,也更加说明当下消费环境的变更和升级。历史悠久、名气赫然,固然可以吸引到客流,但费者更看重的,还是实打实的口味、性价比和消费体验。现在新兴的一些网红店,就特别看重消费者的评价,甚至设置专门的职位分析和回复客人评价,这样的做法,值得一些老字号学习。

声 音

东方网:不把顾客的体验和感受当回事,如何再回到曾经红极一时的“光辉岁月”?

《南方都市报》:没有任何评价、“谁也不理”的商家和产品,才意味着企业的危机。


楚天都市报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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