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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弘扬善行时也当保护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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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7 08: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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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在安徽马鞍山某厂门口的一辆私家车上,一名男童被车窗玻璃卡住了脖子。凌先生和工友见状当即施救,并拍了一段视频上传网络。男童妈妈认为侵犯了孩子隐私,要求删除,否则将起诉他。

凌先生则认为自己没做错。拍视频的目的是为了提醒家长以此为戒,不要把孩子独自留在车内。有网友认为,男童妈妈没有感恩之心,不该这样对待施救者。不过,多数网友支持男童妈妈的诉求,认为男童隐私也该得到保护。

这件事情虽小,却牵出保护获救者隐私的共性问题。在一些救人善举中,确实有不注重对获救者隐私保护的情形。

2010年7月,浙江杭州何女士掉入荷花池,82岁的孙老伯跳入池中救人,事后他提出要求:希望被救者登门感谢的时候有媒体在场,帮着宣传一下。结果获救者家属说,“我们不想把自己的隐私曝光。”救人老伯要求宣传,并不是为了突出自己,是想教育那些冷漠的旁观者。客观上,宣传对获救者确实会产生负面影响,一件事情沸沸扬扬之后,要面对被围观的压力,平静的生活也可能因此打破。

2011年12月25日,在广州海珠区,一名乘坐蓝色保时捷的少女和同车男子救下了一位晕倒的妇女。少女遭遇冷言冷语,获救妇女也不愿意出现在媒体报道中,只是悄悄退还了她给的500元善款。其称害怕家人知道自己的病情,害怕雇主因此解雇自己。一件善举被曝光后,让救人者与获救者都感到压力。救人者被打上了“保时捷少女”“富二代”的标签,引来网友的偏见;获救者担心暴露疾病隐私,会受到歧视。

这些本应温馨感人的救人事件,最后都以尴尬收场,不免让人思考,对救人善举的宣传,是不是可以细腻些。就如男童被卡车窗获救一事,孩子是有自尊心的,事情传播后,会担心被其他人嘲笑。如果视频没有打码的话,家长的诉求没有错。也有网友指出,视频几次出现他人的车牌号,这是没有必要的。

法律规定,儿童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受到保护,其他公民也同样如此。宣传好人好事,对涉及他人法定权益的事项,理当尊重他人意见。其实,宣传救人与保护获救者隐私权并不矛盾,是可以妥善处理的。比如涉及其个人信息时,进行模糊处理,诸如用化名,对面部打马赛克。须知, 懂得尊重他人,也是一种大善。

楚天都市报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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