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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让人避雨与学校规则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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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4 08: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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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四川南充某小学校门口,一名家长带着孩子进校园求避雨,却遭到保安严词拒绝。随后发生口角冲突,视频随后在网上引发热议。(据11月22日《红星新闻》)

涉事学校回应称,当天的情况是一名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发生的。由于未到幼儿入园交接时间(因学校实行小学生和幼儿错峰入校),学校保安按照学校规定劝其在校门口等候。由于学校保安态度不好、行为简单粗暴,致使双方发生争执。目前,渉事保安已被辞退。

这件事情,让人想起今年6月24日发生在山西阳泉市图书馆的一幕。正是下午闭馆之际,外面下起了暴雨,数十名读者希望留在室内避雨,却被保安驱赶。此事也是引起网友热议,认为保安有失格局。阳泉市图书馆发布通报称,保安对馆外下雨等情况考虑不周,采取措施不妥,将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和教育。

同样都是下雨天,保安都是按规则行事,结果一个挨了批评,一个丢了饭碗。当事保安肯定也有委屈,图书馆到点关门,学校到点才让进门,这有错吗?从规则上讲,保安没有错;从人情义理上说,缺乏人文关怀精神,没有做到变通处理,值得检讨。

雨中送伞,雪中送炭,一向被视为传统美德,就是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提供帮助,化解了他人的危机。所以,自古以来,修桥修路、施粥布茶,以及让人避雨借宿,都是义举善事。让人避雨,与规则并不冲突,并不会给学校或图书馆造成损失,反而因为提供了一把无形的“爱心伞”,显出了高尚的境界。

图书馆与学校,都是陶冶情操、塑造灵魂的地方,更应散发人文情怀的温度与魅力。保安的生硬拒绝,态度恶劣,实与文化教育场所的形象不匹配,受到舆论的诟病就很正常了。

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规则下面应该有让人避雨的余地。不管是哪类公共场所,只要条件许可,都不应拒绝他人临时避雨。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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