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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入狱12年一朝改判无罪 出狱后妻离子散生活无着落 新疆厕所沉尸案被告申请千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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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5 08: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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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12年一朝改判无罪 出狱后妻离子散生活无着落 新疆厕所沉尸案被告申请千万赔偿 ...

入狱12年一朝改判无罪 出狱后妻离子散生活无着落  新疆厕所沉尸案被告申请千万赔偿 ...

李建功(左)无罪释放后与律师走出法庭

日前,13年前轰动一时的新疆“厕所沉尸案”洗冤者李建功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1153万余元国家赔偿,其中包括10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他还要求法院公开道歉,为其恢复名誉,并同时向三级检察院提交了控告书,要求对办理此案的12名民警、法官等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入狱12年

男子被改判无罪

2007年12月1日,新疆库尔勒市某水泥厂退休女工曹某的尸体在一个水泥厂厕所粪坑内被发现,法医鉴定为他杀。6天后,居住在附近的银纺公司员工李建功被警方锁定为嫌凶,后被刑拘。

2008年4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后更名为第二师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在该案的一审判决书中,检方描述了李建功杀死曹某的杀人动机和过程:2007年12月1日下午4时许,李建功因琐事与受害人发生争吵,期间用木棍击打受害人头部数下致其倒地,并用手捂住受害人的嘴至其不能动弹。曹某昏迷后,李建功先用稻草将其盖住,后回家拿透明胶带贴在受害人口鼻上,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当晚8时许,李建功将受害人尸体沉入粪池内。

2008年7月,农二师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建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李建功不服,提出上诉。同年11月7日,新疆高院复核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此后,李建功和家人持续申诉,直到2016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建功案启动复查。2018年12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再审决定。7天后,新疆高院认定李建功故意杀人罪“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该案发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院再审。

入狱12年后,在2019年12月3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院再审宣判李建功无罪释放。

妻离子散

出狱后生活无着落

昨日,李建功的妹妹李翠红向记者介绍,12年的冤狱让哥哥妻离子散,没了工作没了家,身体也垮了,生活极度困难。

李翠红说,哥哥不仅全身多处伤病,而且精神几近崩溃,“他的眼睛看不清楚,胳膊、腿也不好,身上有29处伤疤,什么活都干不了。精神状况也不好,一句话要重复好几遍。这些年来,我们全家为了给哥哥申诉,花光了积蓄,还借了很多钱。”

出狱后的李建功,目前暂住在父母家里,没有生活来源,只能靠两个弟弟妹妹接济。入狱前,李建功是当地银纺公司员工,如今这家工厂已经倒闭。

李建功和前妻育有两个女儿,出事之后,前妻与其离婚后改嫁,夫妻唯一共同财产——一套平房被法院判给女方,两个孩子也归前妻抚养。如今,他的两个女儿一个已经工作,一个还在上学。

申请国家赔偿

控告12名办案人员

前日上午,李翠红陪着哥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该院向其赔偿1153万余元赔偿金,并公开道歉,为其恢复名誉。楚天都市报记者看到这份国家赔偿申请书上写明,赔偿金包含1517724.75元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根据入狱4377天计算所得)、精神抚慰金1000万元以及因被错误追究刑责而支付给被害人家属的2万元。

昨日,李建功的代理律师王誓红告诉记者,11月23日,他代表李建功分别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二师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控告书,要求相关单位对办理此案的公职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看到,控告书显示,李建军控告的公职人员包括案件原侦查人员、检察官及法官共12人,其中赵某等8人涉嫌刑讯逼供罪,张某等4人涉嫌徇私枉法罪。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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