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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朋友圈绝非坑蒙拐骗的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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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5 08: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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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款固体饮料在朋友圈里被大肆宣传,卖家声称,该产品胜过任何药品。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管部门对三名涉嫌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此广告的人员处以40万元罚款,三名卖家不服处罚结果,将执法部门和政府告上法庭。近日法院终审判决,支持处罚。(据12月10日澎湃新闻)

朋友圈卖东西,现在大家都已见怪不怪,各类保健品更是微商最喜欢销售的商品之一。由于人们的健康意识越来越强,保健品的功效、种类也越来越花哨,加上各种营销文案加持,往往被包装得无比神奇。但是,无论如何,保健品不能当成药来卖,是一条不能逾越的底线。

但不得不说,这三名卖家还真是相当有“法律意识”,竟然以自己发布的是使用产品的客观感受为由,将执法部门告上法庭。执法部门说得很清楚了,三人在朋友圈宣传产品,目的是为了售卖,而且明确宣传该产品有疾病治疗的功能,虚假宣传的事实胜于强辩。

试想,如果是在正规的广告发布或销售渠道,这三名卖家还会如此不服吗?他们在朋友圈信口开河,无非是觉得朋友圈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监管力量是“天高皇帝远”,即便消费者有质疑,来扯皮,无非就是删帖拉黑跑路。可惜,朋友圈早就不是坑蒙拐骗的乐土了,平台对于发布内容的追踪和溯源已经相当完备,相关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之中,“伸手必被捉”可不是开玩笑的。

事实上,由于朋友圈的“圈子”属性,的确有不少人将其当成自家菜地,甚至有种“我的地盘我做主”的迷思。然而,并没有任何地盘,可以脱离法律约束。

近年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案例,证明了这一点。有人在朋友圈辱骂他人,违反了《侵权责任法》,被判赔钱道歉;有人在朋友圈非法购买象牙制品,被判承担刑责;有人在朋友圈售卖“水货”肉毒素、玻尿酸等美容针剂,被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有人在朋友圈编造传播谣言被治安处罚……凡是种种,皆说明,朋友圈的确不是法外之地,这一点必须牢记。

楚天都市报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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