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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加精准有效帮扶困难职工,日前,省总工会出台了《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根据职工致困原因和困难程度,按照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类别,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实施建档帮扶。
按照职工申请、入户调查、核对信息、评议公示、基层建档、审核备案的程序,依据依档帮扶、精准施策、实名制发放帮扶资金的原则,凡是符合条件的职工,均可根据实际困难情况,享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享受生活救助的职工,每户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个月之和;享受医疗救助的职工,按照不超过医疗医药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确定;享受助学救助的,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阶段,可按年度连续获得救助。
本年度困难职工救助工作将于2021年元月20日截止。详细建档标准、申请程序,职工可咨询单位工会组织或所在乡镇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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