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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发布 明确接种禁忌等内容 既往感染者半年后可接种1剂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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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0 08: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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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央视报道 国家卫健委29日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下称《指南》)。在特定人群接种建议方面,指南明确,现有研究数据表明,新冠病毒感染后6个月内罕见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5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

《指南》明确了推荐免疫程序,适用对象为18周岁及以上人群。在接种剂次和间隔方面:1、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2、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接种1剂;3、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其中,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关键词

特定人群

●60岁及以上人群

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4个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纳入该人群的数量有限,暂无疫苗对该人群的保护效力数据。但Ⅰ/Ⅱ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60岁以上疫苗接种安全性良好,与18岁至59岁人群中和抗体阳转率相似,建议这一人群接种疫苗。

●18岁以下人群

目前已有疫苗尚未获得该人群的临床试验数据,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

●慢性病人群

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建议接种疫苗。

●育龄期和哺乳期女性

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虽然目前尚无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哺乳婴幼儿有影响的临床研究数据,但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免疫功能受损人群

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尚无新冠病毒疫苗对该人群(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该类人群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对于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接种;对于腺病毒载体疫苗,虽然所用载体病毒为复制缺陷型,但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建议经充分告知,个人权衡获益大于风险后接种。

●既往新冠患者或感染者

现有研究数据表明,新冠病毒感染后6个月内罕见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

接种禁忌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妊娠期妇女。

迟种补种

《指南》明确,对2剂或3剂次程序的疫苗,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对在14天内完成2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在第2剂接种3周后尽早补种1剂灭活疫苗。对在14天至21天完成2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的,无需补种。

同时,《指南》提出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此外,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同时,《指南》明确,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接种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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