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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家暴孩子就该剥夺其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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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3 08: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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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孩子就该剥夺其监护权

家暴孩子就该剥夺其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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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起,江苏南通女子杨某时常因学习原因,对其女儿辱骂、殴打。近日,因女儿未能完成其布置的“提升作业”,两次用烧热的铁铲烫伤孩子的手部、面部。孩子外婆申请变更监护权获法院支持,孩子父母承担教育及抚养费用。


这是一起十分典型的监护人虐童案件。虽然杨某声称是为了培养女儿才对其实施体罚,但不管出于何种动机,对孩子施以如此严重的身体伤害,实在让人难以容忍。


有数据显示,全国每年有三四百万儿童存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危险。这些孩子被关在家门内的哭声,我们应该听到并施以援手。


此前,类似的案件发生时,网友常常会提出应剥夺施暴父母的监护权,这既是对实施暴力者的惩罚,更是对受害儿童的保护。本案中的监护人杨某,在案件审理期间,依然拿烧热的锅铲拍向孩子,烫伤其右脸,可见这一措施的必要性。


虽然从《民法总则》到《民法典》,对于撤销监护人资格各种情形都有很严格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真正实施的很少见。本案中的孩子,遭遇是不幸的,但万幸的是,她还有疼爱并愿意抚养她的姥姥,将她从糟糕的环境中解救出来。


这也说明,如果每一个人,不管是亲人还是路人,都能主动关注儿童权益,对家暴受害者施以援手,很多悲剧或许就能被及时阻止。


我们也要看到,还有很多孩子遭受了父母的伤害和虐待,却没有别的亲人可以依靠。如果父母的监护权被撤销,只能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如何更好地保护他们,给他们提供安全的“避风港”,社会还需要更多努力。


日本作家伊坂幸太郎的一句话,在网络上流传很广:“一想到为人父母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虽然为人父母没有资格考,却也应该经受有标准、有底线的考验,考纲是法律法规,是人伦天理。亲情不是暴力的遮羞布,面对违法暴力之举忍气吞声,只会让伤害愈演愈烈。


不合格的父母就应“出局”,唯有让法律去保障每个家庭成员、尤其是儿童的合法权益,才是对家庭的最好保护。


声音


中国新闻网:要通过法律的约束,让父母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央视网: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它不以危害孩子的身心健康为代价。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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