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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郑爽被查!“限薪令”也该升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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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30 07: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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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被查!“限薪令”也该升级了

郑爽被查!“限薪令”也该升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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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记者了解到,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据4月28日央视新闻)

郑爽这个掀起轩然大波的“大瓜”,是与她冲突已久的前夫张恒爆出来的。根据他提供的证据,郑爽2019年出演《倩女幽魂》片酬高达1.6亿元,拍摄77天,算下来大约为208万元/天。而且,郑爽方将片酬1.6亿拆分为4800万片酬和对疑似郑爽母亲持股的公司增资1.12亿元,就是传说中的“阴阳合同”,用以逃避“限薪令”,偷逃税的嫌疑很大。

郑爽火速被查,却很难说大快人心。她作为一名演员,缺乏实力过硬的代表作;作为一个偶像,常年负面新闻缠身;作为公众人物,时常口出妄言行为乖张。德行颇受质疑,她却拿着如此不可思议的高薪,这不仅是在行业内部制造不公平,更是对公理的颠覆。

流量明星业务稀松,却能迅速攫取巨额财富,怪不得现在那么多孩子,小小年纪就一心把当明星、当网红作为人生理想。如果任由这样的明星招摇过市,这样的现象如不加遏制,行业不仅会充斥着重流量、轻质量的“泡沫”和“垃圾”作品,世道人心都会变得功利浮躁。

也正因为如此,在2018年,有关部门颁布了明星“限薪令”,其中规定,全部演员的片酬不能超过总成本的40%,而当红流量演员的片酬则不能超过所有片酬的70%。2020年,广电总局再出新令,要求单集片酬不得超过1000万元,最高片酬不得超过5000万元,综艺艺人薪酬不得超过80万元。

郑爽主演的《倩女幽魂》拍摄于2019年,天价片酬通过拆分合同这样早就被揭穿过的招数,蒙混过关,安然落袋,这是否说明“限薪令”限制力有限?当初“限薪令”出台时,常被提起的典型案例就是杨颖靠“抠图+替身”拿走8000万元片酬,郑爽这事一出,给人的感觉就是,“限薪令”不但没能压制天价片酬,这一怪象反而还愈演愈烈。

这也难怪,当初“限薪令”刚出,就传出有明星“罢演”“抵制”的消息,可见,某些明星根本不在乎社会影响,国家规定,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利益。这样的风气盛行,能指望他们出什么好作品?

郑爽涉嫌偷逃税,已经从娱乐频道转到了法治频道,当然应该查。如有违法之举,必须严惩。但郑爽背后,那个喧嚣神秘的名利场中,还有多少人将“限薪令”不当一回事,玩着“阴阳合同”的把戏,践踏着社会公正与法律底线?

而且,既然“限薪令”限制力有限,是不是应该考虑更严格、更有约束力的纠偏手段?

声 音

央视网:签订“阴阳合同”,于规所禁;偷税逃税,于法不容。谁偷税逃税谁就得凉凉。

新华网:好家伙,1.6亿元!一个敢要,一个敢给,该挨板子的时候也手拉手吗?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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