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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不得上楼
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引发的火灾屡有发生。明确违规充电如何处罚等问题,将为执法人员提供法规依据和威慑力。明令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为居民提供安全方便的充电和停车的场所,相关工作才能早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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