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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申请注册商标“长津湖”,这算盘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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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7 08: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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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两家公司涉嫌恶意申请注册“长津湖”商标的违法行为,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经过立案调查之后作出行政处罚。(据1月6日中国新闻网)

具体而言,对涉事网络公司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的罚款;对涉事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10元,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钱不多,但警示意义重大。

对此,行政执法部门提出了两点,一是,抗美援朝期间,中国人民志愿军曾在长津湖与美军交战,以“长津湖”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项目上,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二是,该网络公司大量申请注册“长津湖”为商标的行为,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蹭热点蹭来“一巴掌”,这是涉事网络公司没想到的吧!但代理机构1110元的代理费被没收,还被罚款1万元,就更不冤枉了。其实,只要该机构多留心一下新闻就知道,不少代理机构就在这上面栽过跟头,也都是上过热搜的。2020年,北京有代理机构因承诺包过或抢注“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标被罚;2021年,因恶意抢注“杨倩”“陈梦”等奥运健儿姓名商标,浙江也有商标事务所被处罚;同样是在2021年,因代理申请注册“清澈的爱”商标,2家代理机构被山东有关部门从严从速处理……

2021年,电影《长津湖》火爆全国,高居2021年全球票房榜冠军,登顶中国影史票房冠军,影片中志愿军战士保家卫国的情怀和牺牲精神令人感动不已。涉事的网络公司大量申请“长津湖”商标,这样的蹭法,等于既没有原则又没有底线,自然招致被惩处。近年来,这一系列的处理、处罚表明,商标代理机构不是什么业务都能接、什么钱都能赚的。不仅会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有可能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现在,一些企业和个人把抢注商标当成了一门生意,只要看到一点机会,看到热点,就马上蹭过去,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然后囤积起来,适时转让牟利。去年3月,有媒体披露,江西九江市大约30家公司存在明显的囤积商标行为,囤积商标申请数约为2700件。想一想,这些不知名的公司,注册这么多商标,难道真的是为了好好做生意、保护自己的利益?

更别说在此前,“炒商标成生意转手赚数十倍,有公司申请超8000件”的新闻也一度引发热议。对这些罔顾法律法规、罔顾公序良俗的抢注行为,有关部门就应该下重拳,对涉事公司和代理机构都不能手软。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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