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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电商平台莫成电诈工具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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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7 08: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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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通过电脑端实现远程群控虚拟拨号的GOIP虚拟拨号设备,如今已经失去了正常的应用场景,沦为“电诈工具”,而这种工具竟然在电商平台上可以轻松买到,给警方办案带来重重困难。(据2月16日人民网)

GOIP设备过去主要用于通信运营商和大型跨国公司的集中呼叫系统,现在已经是淘汰产品,一台才几千元,却成为电诈犯罪团伙的“重型武器”。使用这一设备可以模拟任何号码、批量拨打,而且还十分“便携”,可以带着到处跑,可以人、机、卡分离,信号追踪起来却非常困难。长期从事反诈工作的警方都认为,这一设备的存在和使用,是导致电信诈骗犯罪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

这种对日常生产生活已经没有多大用处,主要用于诈骗的工具,按理说应该严格限制生产销售,至少在市面应该是很难买到才对,但在电商平台上竟然可以随便搜到。而且,很多商家明明知道这一设备现在已没有入网许可,对于有人购买这一设备的用途也心知肚明,但依然为了牟取利益,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帮凶”,甚至为了给诈骗犯帮忙,还教他们以“国企或上市公司”名义购买,通过相关操作避开限制,这不就已经成为黑灰产业链的一环了吗?

反诈工具泛滥成灾,反诈工作必然困难重重,“净网2021”专项行动推动以来,接连破获大案要案,犯罪分子人数之众,组织之严密,往往让人瞠目结舌,更有打不完,抓不尽之势,背后就是一些显而易见的监管漏洞,为犯罪行为提供太多的可乘之机。民警磨破嘴、跑断腿、操碎了心,不良商家却能大肆违规销售诈骗工具,翘着脚数钱,难道电商平台真的是法外之地吗?

在侦办电诈案件中,治理涉诈工具既是核心,也是基础,在生产和销售端遏制违规设备流通,非常重要。既然是违规商品,那就是不能随意买卖的,买卖就是违法的,可能扰乱社会治安,侵害民众权益,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所以,售卖诈骗工具、作案工具的行为,就不能单纯地视为买卖,而是协助和参与违法犯罪,应该得到更严厉的惩罚。而电商平台连明确禁止、限制销售的商品都监管不了的话,也应该负责任,更要为其纵容和轻慢付出代价。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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