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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刘阳 热点热议
6月28日,央视网发起话题:快递送货上门是不是法定义务?瞬间登上热搜榜。网络购物深入生活,但越来越多的快递不送货上门,不少消费者感慨,现在想见快递员一面越来越难了,说了送货上门,为什么服务打了折?(据6月29日央视网)
2018年5月1日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这里面包括两层意思,一是,送货上门并不局限于送到家,而是要送到与收件人或代收人约定的地点;二是,不管收件人或代收人是否要求当面验收,告知环节是不能少的。也就是说,如果收件人与快递企业约定了送货上门,并明确表示要当面验收,快递员就应该按规定做到位,没有任何折扣可打。
所以,现在还来问送货上门是不是快递的法定义务,无语中透着一丝心酸。其实,并不是每一个用户都会不顾实际地强行要求快递小哥送货上门。很多平时要上班上学的用户,还会觉得放代收点挺好,不然要一直接快递电话,协调时间当面验收,反而更麻烦。大家不能接受的,是不打招呼就放驿站、快递柜,是明明说好了送货上门却做不到,是为大件支付了更多的快递费却还要自己下楼搬等,这些不履行约定义务,不考虑用户体验的行为。
每次一说到送货上门,快递一方总是有很多苦水要吐。尤其是一线的快递小哥,要保证时效、送不过来等等,每个理由听上去都很有道理,但每一个又都是对用户的“道德绑架”。用户只是花钱卖服务,并没有义务去考虑,自己下这一单是不是增加了快递小哥的工作量。相反,如果大家都不下单,那快递业还撑得下去吗?
虽然说大部分快递公司,都将“送货上门”的规定放在一边,但也不是所有企业都做不到。据媒体调查,顺丰和京东就基本上能做到提前告知,约定派送方式,当面送货验收。除了有快递价格相对较高的原因外,企业的管理能力也很重要。
总之,一线派送的问题,从来都不应该以“用户忍一忍”的方式来解决。是时候让快递企业感受到法律的压力了,也唯有压力到位了,才能督促企业依据法律法规来制定内部规则,去增加人手,精细划分区域,合理制定派送周期和服务流程,而不是自创一套规则逼迫消费者接受,或是将矛盾转嫁给用户和快递员。
快递送货上门的问题,其实并不难解决,但反复提问是没有答案的,只有让规定落实在行动中,才能真正有所改观。
声音
《钱江晚报》:快递送货上门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但世上很多事情是双刃剑,有利也会有弊,现实可能是服务的提升会伴随着价格的上涨。所以,对一般货物存放在快递柜持理解态度,并善待快递小哥,也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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