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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13岁被拐卖,35年后她将人贩子送上法庭。陕西渭南市郭丽(化名)被拐卖一案经立案调查,于12月19日在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一审,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郭丽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虽然已过去35年,但我从未放弃追责。”被告人赵某某通过远程视频参加了庭审。
上学途中被骗喝“汽水”
1987年初,13岁的郭丽正在上初一。春节后刚开学,那天郭丽在上学路上,遇到一男一女问路,指完路后,两人拿出一瓶汽水给郭丽表示感谢。她没有任何防备,就喝了,随后没喝几口就晕了过去。第二天醒来,她人已经在火车上。 郭丽回忆,当年下了火车,又换乘了几次汽车,两人带着她来到了山东菏泽的一家旅社。她被交到男子李某某手中后,那对男女便离开了。随后,李某某又将她带到菏泽市胡集乡(现胡集镇)的家中,看到墙上当时贴满的“喜”字,她意识到自己被拐卖了,被迫成为李某某的妻子。“接下来,我被李家人严格看管。”郭丽说,1988年6月,郭丽生下了一个男孩,当时她还有一个月才满15岁。生下孩子后,她才有了些自由。 1989年2月,郭丽终于找到机会,带着孩子跑到菏泽市公安局报案。大约一个月后,郭丽的父亲和民警来到胡集乡,把她接回了陕西渭南老家,但她没能带走儿子。此时,距离她被拐卖大约2年了。 回家后不久,李某某去过郭丽家一次,和她父母发生争执后离开。之后李某某多次给郭丽写信,信都被父母收了起来,她也并不知道信中说了什么。在父亲的安排下,郭丽结了婚,育有一儿一女。山东频繁来信,郭丽被拐卖的事在村里传开了,导致她的婚姻破裂。1997年,她和丈夫离了婚。 1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郭丽的好友谢伟(化名)处获悉,漂泊多年后,郭丽在西安做起了住家保姆,已经好几年了,工作非常努力,也很细心,目前算是稳定下来了。 多年的心结将慢慢打开 多年来,郭丽从未放弃过维权。郭丽看到了一则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她又燃起了希望,“要追究当时拐卖我的人贩子的责任”。郭丽向山东警方报了案。2022年3月23日,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出具立案告知书,郭丽被拐卖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此时,距离她被拐卖已过去35年。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当年拐卖郭丽的系赵某某夫妻。1987年春节后,赵某某夫妻二人经事先预谋,哄骗上学途中的郭丽喝下有安眠成分的汽水后,趁机将其带到山东省菏泽胡集乡一旅社,并经人联系将郭丽卖给了胡集乡尹集村李某某为妻。 1993年7月21日,赵某某因拐卖人口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3年2月25日,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八千元;2014年1月28日,赵某某再次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郭丽了解到,2022年3月12日,赵某某因涉嫌拐卖妇女罪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4月18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日,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执行逮捕。检察机关认为,赵某某拐骗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予以出卖,情节严重,应当以拐卖人口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2月17日,郭丽已从西安赶到了菏泽。18日早晨,她到酒店附近的医院做了核酸等待开庭。昨日,被告人赵某某通过远程视频参加了庭审。“赵某某说从没去过菏泽胡集乡(现胡集镇),也没去过渭南华县(现华州区),他说不认识我,没有拐卖我。”郭丽说,“他没认罪,没道歉,在法庭上冷漠嚣张的态度气得我说不出来话,我一直在低声地哭。” 当日庭审持续了2小时,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此次一审开庭,郭丽还提起了8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简单休整后,郭丽准备返回西安,等待一审宣判的消息。她表示,等了35年终于开庭,多年的心结也将由此慢慢打开,相信法律会给自己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