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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在甘肃天水,不少市民和游客发现,修缮一新的天水古城实行商业化运营后,多处文保院落内进驻了诸多业态,导致参观区域受限、消费门槛提升,有的甚至被“改头换面”,危及院落安全。(据8月21日红星新闻)
据报道,甘肃天水拥有中国西北地区现存规模较大、保存较完整的明清时期居民院落群,因历史久远,不少古建民居曾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为了抢救这些古建筑,2015年至2021年,当地拨付资金超过8.88亿元,对西关古城进行抢救性保护,使得29座文保院落得以“复活”。
没想到的是,不到2年后,花费巨大成本修缮的多处文保院落就面目全非,很多商业进驻,成为游客消费场所。
例如,天水古城厚生巷13号院落,被改成了日式风格餐厅,曾经的宽敞庭院、青砖黛瓦、雕梁画栋不见了,西厢房外还加盖了2间日式小屋;赵氏祠堂后面的第三院被刷上油漆,原有雕刻的棱角全部被磨平;还有16号院,为了方便顾客上下,经营者撤掉了原有的楼梯……
当地居民质疑,天水古城的遭遇,是一些人过于突出商业利益、漠视文化沉淀的结果,最终沦为了“三不像”。而且,多个文保院落被违规装修、添建成为餐厅,火灾隐患比比皆是,影响文物和居民安全。
古建筑可不可以进行商业开发?答案是肯定的。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合理推动文物建筑“有人管、在利用、出效益”,当然是可以的,但切忌乱改滥用。
根据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社会力量可按照《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要求,利用文物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艺术馆、农村书屋、乡土文化馆、专题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也可以开办民宿、客栈、茶社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但必须始终将保护放在首要位置。
上述意见还要求,各级文物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管,规范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行为,提供有关业务咨询服务。社会力量利用文物建筑,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得开设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不得对文物建筑本体造成破坏。
2022年9月,天水市秦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将29处文保单位的特许经营权,授予天水市名城保护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同时要求这些文物保护单位的展示利用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相关流程和审批备案手续。但实际上,一些文保院落的申报材料和目前的实际经营业态不符,有的申报材料中标注的经营项目是紫砂壶,开设的却是餐厅。还有酒馆变火锅、茶社成餐厅的情况。如此“改头换面”,显然是想逃避监管。对一些未批先设、未批先修的经营项目,主管部门以没有收到报批手续为由,推脱监管责任。如此不作为,让人瞠目。
天水古城的遭遇,何其令人痛心。目前,当地已表示对天水古城开展新一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限期整改销号。
现在亡羊补牢还来得及。如果坐视火灾隐患酿成悲剧,那才是覆水难收,悔之晚矣。
保护好这些古建筑,不仅是尊重文物、尊重历史,也是对8亿多元的保护资金负责。如果继续监管缺失,崽卖爷田不心疼,放任对古建筑的伤害,既对不起人民,也对不起祖宗。
声音
人民网评:制度设计再完美,不落实就是一纸空文;如果任其虚置,监管部门就该承担责任。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不能有丝毫的迷糊和含糊。天水古城运营出现问题值得深思,也给人警示,这就是国家花钱修复文物之后,接下来该如何保护?如果相关部门只看到了修复而不注重后期管理,同样涉嫌失职渎职。保护文物,任何时候都不能当甩手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