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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跨国抄袭”也难逃法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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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5 09: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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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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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就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起诉中国艺术家叶永青侵害其著作权一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叶永青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在环球时报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西尔万500万元。(据9月4日澎湃新闻)

因为外国艺术家针对中国艺术家的维权事件比较少见,且双方在业界的地位和知名度比较悬殊,所以4年前西尔万首次向媒体表示叶永青涉嫌抄袭时,此事就在社交媒体引发热议。叶永青是知名大学教授,声名斐然,曾在国内外多个城市举办个展,其作品的拍卖价达到60万欧元;西尔万是自学成才,虽然他也在世界各地办过个展,但在“抄袭”事件前,其作品价格只有6000欧元。这种“强者抄袭弱者”情节,很容易激发网友的正义感。而且,中国知名艺术家抄袭外国艺术家的作品,会让不少中国人觉得“丢脸丢到国际”,因此更为关注、更为愤慨。

事发之后,叶永青通过媒体表示,西尔万“对我影响至深”,“抄袭牟取暴利”不是事实。他既没有撇清自己与西尔万的关联,也没有解释他们作品风格相似的问题。而看过两人作品对比图的人,哪怕没有专业绘画知识,也会清晰地感觉到,这种“相似”很难有合理解释。由于叶永青一直采取回避态度,甚至逃避接收法院寄送的诉讼文书,以至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不得不发布公告,要求他出庭。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委实是有些斯文扫地,令人尴尬。

而更加尴尬的是,叶永青曾经任教的四川美院,在事发9天后发布声明,称对叶永青涉嫌抄袭事件高度重视,并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开展调查,但声明中承诺的“及时公布相关情况”一直没有兑现。而据媒体报道,四川美院之后决定“暂时不做调查”,理由是“叶永青已经退休,美院不方便管理”“领导已经调任,新领导不便处理遗留问题”“叶永青部分画作不是以教师的身份创作,美院调查不合适”等。正是因为叶永青和四川美院的这种消极态度,让原本打算“私了”的西尔万,不惜耗费大量金钱、时间和精力打国际官司,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近年来,多所知名艺术院校的教师、学生陷入“抄袭”疑云,极大地损害了这些学校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甚至损害了整个中国艺术界的声誉。如今重锤再现,叶永青案的判决必将对国内艺术圈的“圈里圈外”产生巨大影响。

此事也再度警醒所有创作者,不要以为抄袭外国的、冷门的、小众的作品,就不会被发现。偷来的东西永远变不成自己的,即便能够蒙蔽大家一时,也总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到那时,法律的追责和道德的谴责,都会随之而来。所有创作者都应该秉持创新精神,对抄袭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只有整个行业都发自内心并且身体力行地呵护原创,创作的力量才会生生不息,才能富有价值。

声音

红星新闻:这一次西尔万赢得诉讼,是意义重大的标志性事件,它对系统性剽窃是一次强有力的打击和震慑。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想再以“跨国+不知名”作为剽窃的保护伞,将成为徒劳。相信这一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足够打消西尔万等人对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刻板印象,也足够震慑到所有艺术圈从业者:跨国剽窃不是保护伞,知识产权没有“法外之地”,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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