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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警惕以“严是爱”的名义实施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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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8 08: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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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一则案例提到,16岁女生因未考上985大学,遭到父亲吴某家暴,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据11月27日《北京日报》)

法院认为,本案中,父亲虽系出于让孩子取得更好高考成绩的良好本意,但其采取的冻饿、断绝与外界交流等方式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违背了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禁止孩子出门上学更是损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名为“爱”实为“害”,必须在法律上对该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因此裁定,禁止吴某对吴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吴某限制吴某某人身自由;禁止吴某剥夺吴某某受教育的权利。

此案令人心惊,就是吴某的言行显得不可思议。网友说,孩子才16岁,就能考大学,这已经很不错了,没想到作为父亲的吴某还不满足,要求必须考取985高校,安排孩子复读也就罢了,又不让孩子到学校上课,自己居家教授孩子知识不说,还有种种限制孩子自由的行为。如此做法哪是在帮助孩子成长,简直是在害孩子,摧残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会毁了孩子的人生。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六小时内便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此事仍不免令人担心,从案情可以看到,吴某的种种乖张行为,皆是为了要求孩子能考上985高校。吴某的愿望是好的,但由愿望生出的行为已超出常理,对孩子的种种言行已涉嫌违法。法院虽然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但解铃还须系铃人,如果吴某不能正确看待孩子的学习与成长,难保不会再有过激言行。

有一种父母就是这样的,为了让孩子活成大人想要的模样,丝毫不懂得尊重孩子,陷在孩子成龙成凤的思维里不能走出,一意孤行,以爱的名义对孩子进行伤害。如果所作所为走向了主观愿望的反面,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再好的愿望就成了一块难以实现的心病,甚至变为给自己给他人带来痛苦的心魔。

法院的禁令要得到有效执行,还在于吴某要能放下对孩子控制的执念,放下孩子必须考上985高校的执念。既要对吴某进行普法教育,让他认识到精神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属于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带娃”,同时,也要让吴某认识到,要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孩子的人格尊严,不要“拔苗助长”,别以爱的名义施加伤害。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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