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可以看到更多精彩内容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湖北出台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20条措施 最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15%左右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本版制图 刘阳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若干措施》,在养老、生育托育、教育医疗、就业增收、住房等7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以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精准扩大有效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居家养老配套设施
到2025年,老年助餐服务实现市、县两级中心城区社区全覆盖。2024年和2025年,每年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2.5万户以上。
●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到2025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建设运营全覆盖,每年建设100所基层骨干老年学校。
●提高机构养老服务水平
到2025年,每个市(州)建有1所失智老人养护院或专区,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失能特困供养机构。
优化生育托育服务供给
●降低群众生育成本
支持各地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并在省内落户的提供生育补助。提高住院分娩医疗待遇。全面升级并落实购房激励政策。
●加大托育服务供给
大力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和托育建设工程。到2025年,全省婴幼儿托位数达到26万个。
●开展儿童友好环境建设
到2025年,实现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县(市、区)全覆盖。
提升教育医疗保障水平
●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到2025年,全省8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教联体建设。
●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
力争2025年底75%的县(市)至少建成一所三级医院,2027年所有县(市)均建成1所三级医院和1-2个县域医疗次中心。
更大力度促进就业增收
●推动青年群体等就业创业
每年新增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40万人以上。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支持发展夜经济、后备箱经济等特色经营。
●加强就业权益保障
强化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推动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者参加社保。支持企业、单位集中团购商品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最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15%左右。拓宽居民财产性经营性收入渠道。力争每年新增返乡创业5万人以上。
更好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加强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支持房地产企业推出“换新购”等新模式,更好激发“以小换大”“卖旧换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全省开展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
●推动进城和返乡人员更好融入城市
探索实施县域进城人口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等的住房补助政策。优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城镇公共服务提供制度。在武汉都市圈试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
支持武汉等城市搭建住房供应链平台。加大第4代住宅等高品质产品供给,对“空中花园”“开放式露台”“风雨连廊”等不计入容积率。
全力推动城市更新改造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推动武汉等城市设立城市更新基金。支持房地产企业参与城市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运营和社区物业服务。
●加快推进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
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支持老旧小区加强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改造建设,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
力争到2025年新建充电桩30万个、停车位30万个。试行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与商品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证。
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
●增加公共体育设施
到2025年新建20个多元融合的体育综合体。到2025年力争每年完成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100个以上。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实施社会文艺团队“百千万”扶持工程。力争到2025年新改建县级文化场馆20个、示范文化广场200个。
●拓展文化旅游功能
每年推荐、评选一批等级旅游民宿,每年打造一批文化旅游体验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