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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荆楚雷霆2024”专项执行行动,钟祥法院胡集法庭昼夜兼行,顺利执行完毕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何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鄂08民终338号判决书已生效,何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黄某在执行立案后主动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何某的财产线索。案件承办人在核实财产线索后迅速采取行动,对何某名下的车辆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
在对何某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后,何某积极联系法院,提出向黄某返还欠款。但双方当事人未能就还款期限等内容达成一致。为保障当事人债权及时实现,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当日,被执行人何某向黄某返还了欠款9万元,剩余部分黄某自愿放弃,该案现已执行完毕。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最具体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胡集法庭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努力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钟祥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