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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胡集法庭:秉持“如我在诉”精神,厚植司法为民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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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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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如我在诉”的意识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法院干警提出的要求。为践行这一要求,胡集法庭坚持在工作中换位思考,自觉主动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努力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温度。近日,胡集法庭陆续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和感谢信。一面锦旗一份情,既是案结事了的体现,更是人民群众对胡集法庭审执工作的认可。
“老赖”父亲拒付抚养费 法庭强制执行护“未来”“
太感谢您了,法官!离婚九年了,他仅支付过很少一部分抚养费,你们只用了6天时间就替孩子要到了抚养费,这笔钱正好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胡集法庭高效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依法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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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王某与田某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二人离婚,婚生女跟随母亲王某生活,父亲田某每年承担抚养费12000元。离婚后,田某仅支付了孩子部分抚养费,母女俩的生活也日渐困难,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详细了解了案情,发现田某在2015年调解离婚后的数年内从未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直至2022年才陆续支付孩子部分抚养费。孩子现在正值成长的关键时期,父爱的缺失本就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经济上的困难更是对孩子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影响。承办法官立即采取措施,查询田某财产状况,并冻结了田某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随后与田某联系,得知田某目前已再婚,加之觉得孩子长期随前妻生活,与自己日渐生疏,所以不想支付抚养费。了解到田某的想法后,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其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不要因为抚养费的问题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及时履行抚养义务也是维系亲情的重要手段。听了法官的话,田某表示自己近几年已经履行完毕抚养义务,愿意来庭进行对账,若有欠付款项,会主动将王某申请的全部抚养费一次性履行到位。

可时至今日,田某未曾出面解决问题,承办法官依职权调取王某与田某之间经济往来的银行流水,查出田某欠付孩子抚养费共计65240元,采取线下划扣的强制执行措施,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追索抚养费的案件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法律从来不是摆设,更不是一纸空文。
八旬老人赡养起纠纷
法庭能动履职护亲情原告丁某因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日常生活困难,将六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考虑到赡养问题关系到家庭内部的和谐与亲情的维护,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多次尝试促成原、被告双方调解,但因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过大,始终未能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

承办法官经审理认为,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履行的义务。本案中原告丁某因年迈,已丧失劳动能力,承办法官结合丁某身体健康状况、各子女已履行赡养费的数额等情况,根据湖北省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酌定六名被告每人每月向原告丁某支付赡养费400元。原告丁某在案件审结后向胡集法庭赠送一面锦旗,表达对法官公正审判、高效执行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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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兹在兹。“如我在诉”不是一句口号,需要每一位法院干警用心去感悟,胡集法庭全体干警将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无小事的办案理念,以己之行拉近当事人与法院的距离,增强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仰,于细微之处让当事人见法院人的工匠精神,雕琢案件的公平正义,努力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生案件。

本文转载自钟祥市人民法院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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