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在上海市静安区一超市门口,综合格斗女运动员徐女士遭遇一名男子强制猥亵。徐女士事后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想打他,但怕把他打残废,所以选择报警,因为如果不把这个人抓起来,后面可能还有女生受到这样的对待,害怕她们保护不了自己。”7日,静安区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已对23岁的涉案男子周某依法刑拘。(据9月8日鲁中晨报)
徐女士的经历,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一方面,作为格斗运动员,她拥有远超常人的力量与反击能力,但面对侵犯,她并未以暴制暴,而是理智地意识到,一旦防卫过当,不仅正义可能无法得到伸张,自己反而可能陷入麻烦之中。因此,她克制了自己的愤怒,选择报警而非直接反击,确保事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但仍有不少网友对此大发感慨:“学格斗不就是为了保护自己吗?关键时刻派不上用场,学了有什么用?”“为什么明明有力量保护自己的人都不敢反抗,只能委曲求全?”这种观点虽然显得更“快意恩仇”,能迎合一部分人的情绪,但回归现实,任何事情都不能只凭一时冲动去解决。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但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必须遵循适度原则,即反击措施应与对方的攻击程度相当。因此,了解如何在危机中恰当地使用防卫技能至关重要。徐女士的行为恰恰表明,面对不法侵害时,除了直接的肢体反击,还可以审时度势制止侵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和其他人的权益。她的选择不是因为怯懦,而是基于对法律的尊重与自我保护的智慧。
那么,如何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合理保护自己呢?关键在于掌握分寸,既要勇敢反抗,又要避免过度伤害。在可能的情况下,首先寻求帮助,如大声呼救、逃离现场、立即报警等;同时,通过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习必要的防身技能,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徐女士的处理方式就是一次极好的示范。她既没有放任侵害继续进行,也让猥亵者得到了法律的惩处,更引发了舆论对女性安全问题的关注与讨论。
当前社会中,不敢防卫的现状比较突出。鼓励正当防卫是必要的,但我们也应认识到,鼓励正当防卫与避免滥用防卫权并不矛盾。一方面,社会需要强大的正义力量来维护公序良俗,要坚持不懈地鼓励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鼓励通过正当防卫及时制止不法侵害,彰显“正义不向非正义低头”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在不同的环境下,应对不同程度的冲突,应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理性克制不应被视为“怕事”。该出手时当出手,该冷静时也要冷静,这样才能既保护自己,又捍卫正义。
中国“格斗女王”、亚洲首位UFC冠军张伟丽夺冠后,有网友评论“做她男朋友肯定会被打”。张伟丽对此报以冷冷一笑:“我们打别人是要钱的,你给钱了吗,还想挨打?你想太多了。”的确,不管是女性还是男性,练格斗、拳击绝不是为了冲出去跟人打架,而是为了实现内心的强大与坚韧,这样才能在面临危险的时候,更加有能力、有智慧保护自己和想保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