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835 回复 0

[以案说法] 专偷芝麻、莲子、菜籽?抓到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昨天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登录可以看到更多精彩内容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秋收时节
农户们都在忙着收获田里的庄稼
但是有人
总想着不劳而获
不关注自家的责任田
却打起了别人田里庄稼的主意
盗取别人的劳动果实
最终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盯了这么久,可算抓到你了!”10月16日凌晨2时,随着办案民警在黑夜中的一声怒吼,多次盗窃农产品的嫌疑人金某落网。
1.jpg
9月下旬以来,钟祥市石牌镇发生多起芝麻、菜籽、红莲等农产品被盗案件。案发后,在“情指行”一体化作战中心的技术支撑下,石牌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连续多日对现场开展走访调查和串并研判,并围绕各个案发现场不断扩大追踪范围,最终筛查出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10月15日22时许,通过对金某的轨迹进行研判追踪,发现金某再次出现在石牌辖区,石牌派出所立即联合刑侦大队对其开展搜寻。

10月16日凌晨2时,办案民警在一农户门口发现了金某的三轮车,不一会就发现了戴着口罩、帽子、“全副武装”的金某,并在其三轮车上现场缴获一袋刚盗窃得手的菜籽。

经讯问,金某交代其因闲在家中无事,便想着到处逛逛看能否弄点钱花花,每隔一段时间便从家中骑三轮车一路从沙洋到石牌,先踩点锁定目标,等过了凌晨村民熟睡后通过拉开门锁或翻墙等方式进入院内,盗取莲子、菜籽、芝麻等农产品。金某因在钟祥市石牌镇、沙洋县沈集镇先后盗窃农产品7次,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不管是在城里,还是村里~要相信,监控都在看着你!管住手,收住心行磊落事,做本分人!
普法一刻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温馨提醒

农民伯伯们外出务农的时候一定要锁好门窗,最好家里留人看管,看护好家里的重要物品尤其在秋天这样收获忙碌的季节,家里储存的种子、粮食、化肥、农机等物资一定要多多注意。此外,晚上回家后最好把有用物资放在安全地带,锁好门窗,防止有心之人见财起意。

转自平安中钟祥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