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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丈夫不愿离婚,她火烧自己家;别人欠钱不还,她拿菜刀砍人 荆州一女子蓄意报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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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2 08: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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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丈夫感情不和,她一把火烧了自己家就走,幸亏楼下邻居发现报警;为了追债,她拿菜刀砍伤欠债人。荆州一女子因不计后果蓄意报复,最终因挑战道德和法律底线而付出惨痛代价,近日被判入狱四年二个月。

据审理该案件的荆州市荆州区法院法官介绍,女子肖某某41岁,因为丈夫一直不愿与其离婚,对丈夫怀恨在心。2019年9月24日6时许,肖某某在荆州市某单位宿舍5楼自己的家中,将两间卧室的床单、东边卧室衣柜内衣服点燃后就离开了。不一会儿,家中墙面、门窗被烧损,空调、电扇、衣柜、床等物也被烧毁。楼下居民发现阳台有烟冒出赶紧报警,消防救援队出动两台消防车才将火扑灭。

放火两天后,肖某某不罢休,她又拿菜刀砍了人。

9月26日20时许,肖某某为报复欠其钱不还的乙某,事先准备好菜刀装入包中,骑自行车在荆州市某小区乙某家的楼下等待。乙某从外回来,正准备开一楼大门时,肖某某掏出菜刀二话不说就砍向乙某头部,乙某反应过来,一把将菜刀夺下。肖某某不罢休,又随手抄起自行车U型锁砸向乙某,也被乙某夺下。

工具连续被夺,肖某某又捡起地上砖头准备砸乙某。这时,路边群众已聚了过来,将他们二人拉开并报警,肖某某见状不妙赶紧逃离现场。后经鉴定,她造成乙某身体一处轻伤二级,二处轻微伤。

今年3月,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对肖某某提起公诉。近日,荆州区法院判决肖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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