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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胡集镇金山村委会: 钟祥市2021年度第10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你村土地7.204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0]3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钟祥市胡集镇金山村; 二、征收土地目的: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土地勘测,土地权属、面积核定; 2、房屋、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清算; 3、养老保险调查等。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住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请自觉遵守通告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公告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5827888100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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