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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村庄拆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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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9 08: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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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洪天云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是乡村振兴建设行动全面启动的第一年,我们一定要注意立足现有基础、现有实际,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能搞大拆大建,特别是要严格规范村庄拆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


村庄建设是为农民服务的。不可否认,长期以来许多地方存在着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带来了村级组织运转成本高,基层负担重;空心村比例高,土地浪费严重;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公共服务水平低,带领群众增收致富难,民主管理难等问题。“合村并居”是城镇化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农民祖祖辈辈生活在农村,他们对农村和土地有着特别的感情,习惯于有院落的房子,虽然这些房子不是那么规整,但他们对此很有感情。这几年,有的地方土地无序征用,诱发了各种社会问题。“合村并居”涉及生产结构、空间布局、管理体制的调整,关系到人文关系、生产要素的重组,既敏感又复杂。因此,“合村并居”必须在严格按照法律行事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和顺应民众意愿,维护群众的利益。


中国自然村落的形成,经过了几千年演变、沉淀,每一个村庄都是一部厚重的家族史。一部一部的家族史,又是伟大的中国历史的重要组成单元,是中华文化的重要基础。“合村并居”必须明确“五不变”的政策,即原建制村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各类承包、租赁合同及合理优惠政策不变,村级资产、债权债务不变,自然村村名不变,村民的福利待遇不变。通过“合村并居”,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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