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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评论] “择男录取”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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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8 08: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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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网友反映长沙高新区教师招聘同一岗位分性别录取,有人4分进入复审。27日,长沙市高新区教育局表示,分性别招聘是因男女教师比例失调,4分考生入围的只是复审,复审后还有试教、面试等环节,试教不超过80分就会被淘汰。(5月27日《新京报》)

100分满分,只考4分是什么概念?一个只考4分的“男老师”,自己的知识水平都不见得过关,让他去教学生,岂不误人子弟?在这次招考中,“滥竽充数”还不是重点,教育部门的“解释”所释放的信号才是关键。据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对同一岗位男女分开招聘,是因为目前小学教育中男女教师比例严重失调,而部分学生“不够阳刚”,“阴柔之气”过重,提升男性教师的比例有助于改善这一情况。显然,这位4分的男考生能进复审,是沾了性别的光。

教师队伍性别比例失调,确实是种客观现象。提高男老师录用数量,是为了缓解男女教师比例失调的尴尬,但降低标准的“择男录取”,更不可取。教师是个崇高的职业,招考不能如此任性,即使有一定的性别比例倾斜,也应当建立在择优录取的基础上,选拔出人品、学识、业务能力都过关的老师。更何况,男孩子有没有“阳刚之气”,不是单纯靠主观臆断来判别,男老师就能带出“阳刚之气”的学生,这种思维定式更要打破。从拓展师范生生源、提高教师岗位吸引力等方面着手,远比“降分特招”、“择男录取”来得可靠。

不仅仅是教师这一职业,当前不少用人单位也存在类似的隐形性别歧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在招聘行为中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防止就业性别歧视,是各相关部门应尽的监管职责。

看透彻了,心会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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